颍州晚报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起,在阜阳市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落实“划片、就近、免试”政策。
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若公办学校有空余新生学额的,将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每位有跨学区就学意向的新生,可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参与电脑摇号。
落实“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
阜阳市今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规范原则、“三个一致”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按照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学区,使学区生源数与学校办学规模基本适应。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对原来的学区进行适应性调整。严格新生入学计划管理,规范学籍管理。采取控制热点学校入学规模、公开报名摇号等多种方式,切实减少跨学区入学比例。
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考试、测试和面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作为依据进行招生;严禁小学向初中推荐择校生源;严禁初中向小学摸底,索取优质生源;严禁学校签约录取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居住地与户口薄、房产证一致。
幼儿园入园
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免试入园。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内适龄幼儿。幼儿园要按照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规定,控制好班额,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民办幼儿园收费要经所在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物价部门备案同意,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办小学入学
凡户籍在阜阳市、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入学前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面试。
公办初中入学
持小学毕业证书,与父母居住一致的房产证、与父母身份证一致的户口本、学校盖章打印的电子学籍表,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时,不准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经所属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所属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及时在学校和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含以下内容: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书籍、本薄、资料费、食宿费等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
特殊群体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安排好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内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按照国家关于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无障碍入学政策,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其受教育权益。
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入学,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可参照同城区居民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现役军人子女新生入学,按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办理;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学区入学;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区入学。
公办学校有空余学额,电脑摇号
阜阳市要求,各县市区今秋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办法,须在其网站予以公布。
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的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入学材料、入学时间等相关信息,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入学政策,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入学,严格按照标准控制班额。任何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
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市区及县市城区跨学区入学比例须严格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5%以下。
若公办学校有空余新生学额的,要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每位有跨学区就学意向的新生可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参与电脑摇号。电脑摇号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阜阳城区在统一时间内实施。
新生入学时间安排
5月下旬
调整、划分好学区,确定招生计划,组织学区内摸底核查,拟定入学名单
6月上、中旬
第一次公示应入学人员名单
6月中、下旬
第二次公示应入学人员名单
7月上、中旬
第三次公示,确定入学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告知入学时间等事项
7月下旬或8月上旬
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电脑摇号,公示入学名单,通知入学事宜
阜阳市划出招生“红线”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为今秋招生划“红线”,从严执纪问责。
严禁选拔性招生
阜阳市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招生步骤进行招生,杜绝违规操作,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过程中的“七个严禁”:
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在招生过程中递条子、打招呼、开后门;
严禁任何学校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以不正当手段招揽和委托他人买卖生源;
严禁普通初中学校截留生源,违背初中毕业学生意愿,限制、误导、暗示、涂改学生填报志愿;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不经审批私自招收学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考试、测试等选拔性招生;
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利用职责职权之便向招生学校索要名额,招生学校更不准给各单位预留名额;
严禁各招生学校降低分数线照顾有关单位、本校教职员工和亲朋好友子女。
从严执纪 严肃问责
在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局长是第一监管人。
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省、市示范性(特色)学校一律摘牌,三年内不得申请恢复;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黄牌警告、核减招生计划、年审不予合格、暂停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过规定班额的,按3-5倍扣减公用经费补助。
对招生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区域内多发或重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曝光。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