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浦区 小学升初中 文艺特长生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初中升高中
一、资格认定时间:2016年4月24日(周日)
8:30—11:30 13:00—16:30
二、资格认定地点:黄浦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福州路539号)
三、资格认定项目:
1、器乐 2、声乐 3、舞蹈 4、戏剧 5、工艺
6、书法 7、绘画 8、茶艺等(自备乐器和音带)
四、资格认定对象:
1、在黄浦区升学的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黄浦区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资格认定实施流程:
考生向在读学校领取《招生推荐表》(由校方确认)、外区回本区考生到本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招生推荐表》(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
自行填表、张贴1寸照片、学校盖章(外区回本区考生所在学校盖章、本区教育考试中心盖章) 考生自带《招生推荐表》到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参加文艺类特长生现场资格认定 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于4月26日前将认定后《招生推荐表》返还给考生在读学校或区教育考试中心 学校将《招生推荐表》发给各位考生(回黄浦升学的学生,到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
六、注意事项:
1、4月1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好《招生推荐表》,推荐学校必须掌握好“一人一表”的原则,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2、4月24日,报名文艺类特长生的学生进行区级统一专项测试认定。测试当天学生自带《招生推荐表》及各类艺术专业的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区青少年艺术活动中心组织专家团现场对考生进行相关资格认定(是否符合我区文艺类特长生的推荐资格)。
3、咨询电话: 63514670—7711 咨询人:邵婷婷
咨询时间: 周三——周六 9:00-11:00 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