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中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准格尔旗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发〔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准格尔旗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准格尔旗教体局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旗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管理等具体工作;
2.旗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进行查处;
3.旗公安局在划片招生工作期间委派有经验的户籍管理民警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新生的户籍、年龄、民族等信息进行审验;
4.旗房产管理局负责审核沙、薛两镇新生家庭居住房产信息,指派业务精通工作人员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审验学生入学信息登记的居住房产信息;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社区(居委)工作人员,对辖区申请入学的租房居住人员的入户排查,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居住证明信息。
6.准格尔旗201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办公室设在教体局113室,负责人高外,工作人员张利,咨询电话:0477-3970106
二、划片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 招生方案宣传(2016年4月下旬)
2. 入学信息登记(2016年5月11日—5月27日)
3. 入学信息审核(2016年6月6日—7月3日)
4. 新生分配(2016年8月)
5. 公布分配结果(2016年8月22日)
6. 入学报到(2016年8月26日)
7. 阳光分班(2016年8月28日)
8.正式上课(2016年8月29日)
9. 注册学籍(2016年9月)
三、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本学年薛家湾镇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0年4月15日前出生儿童(包括4月15日出生的);
2.沙圪堵镇和其他苏木乡镇地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2010年9月1日前出生儿童(包括9月1日出生的);
3.凡沙、薛两镇地区中小学入学的新生,学生家长必须在沙、薛两镇镇区居住,能提供相关证件。
4.非准格尔旗户籍的,学生家长须在当地从事相对稳定职业和有相对固定的住所,需提供当地就业证明手续和居住证明手续。
四、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2016年全旗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全部由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在网上填写,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的,视为该生在本旗区没有入学需求,不安排在我旗学校就学。具体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入学信息网上填写时间:
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填写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20日;
初中一年级新生信息填写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2016年5月27日;
2.2016年新生入学信息填写网址:
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erdosedu.com/),点击“2016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链接。
3.信息填写须知:
(1)填写网上入学信息时,学生家长要认真阅读《准格尔旗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划片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熟悉方案中的具体入学要求,对照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准确填写新生的入学信息,所填写的入学信息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者,影响学生的正常划片分配、学籍注册等事宜,责任自负。
(2)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对所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纸质入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字确认。同时该信息表还需毕业学校班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毕业学校公章(非我旗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生,该表不需要原毕业学校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如信息填写有误,家长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操作,信息修改完成后,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3)如学生家庭没有上网条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负责提供机房,并指派对招生工作熟悉的老师指导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
(4)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全市统一管理,每名新生只允许在一地注册登记一次。
(5)对拥有多套住房或本人虽有住房但提供的是租房信息,在采集入学信息时只允许选择一处的居住信息,新生入学信息经审核确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5)凡注册过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与本次新生信息登记和划片分配。
五、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本、住房证明材料等,到指定信息审核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凡没有经过入学信息审核的学生,不具有在我旗中小学就读的资格。
(一)沙圪堵镇、薛家湾镇中小学新生入学安排:
由旗教体局、公安局、房管局、街道社区、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成立2016年新生入学信息审验小组,对拟到沙、薛两镇中小学入学的新生信息进行专项审验。
1. 信息审核时间:
2016年6月6日——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2016年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原毕业学校(园)通知家长,或登录准格尔旗教育局官网、准格尔教育在线、准格尔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实时查看。
2.信息审核地点:
薛家湾镇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地点:准格尔旗政务大厅。
沙圪堵镇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地点:沙圪堵镇双语幼儿园。
3.家长携带资料:
(1)全家新户口本原件。(旧户口本及活页户口,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如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孩子医学出生证明。)
(2)《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该表需学生家长、班主任、毕业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非我区六年级毕业学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4)非准旗户籍新生,还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拟入学地的就业证明(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证明等)。
(5)沙圪堵或薛家湾镇区的住房材料(提供以下A、B、C、D、其中一项):
A.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016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供暖、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B.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交款收据原件,2016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供暖、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
C.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2016年内的任意一次交水、电、供暖、有线电视费用收据原件。(其中提供车库和商业性质用房的统一按租房类对待)
D.凡租房住户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加盖公章的居住证明原件(居住证明样表请登录:http://zgeedu.net/下载打印),同一套住房只能提供给一个孩子上学所用(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
经旗划片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租房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1日前。凡2016年3月1日后租房居住的,在分配时直接分配到周边班容量未满学校。
4.信息审核确认无误后,审核工作人员需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操作,并在家长提供的入学登记信息表上签字确认。信息一经审核确认,家长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变更。
5.审核时,如学生入学登记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相符或家长填写有误的,审核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更正操作,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6.对有自愿申请入学学校资格的学生,在信息审核时学生家长需填写《自愿入学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7.信息审核确认后,《入学信息登记表》、《居住证明》由审核小组留存,报名回执家长留存。报名回执是家长网上查询分配结果和报到入学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其他苏木乡镇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安排:
1.信息审核时间安排:
2016年6月6日——2016年7月3日
2.信息审核地点和负责人:
信息审核地点
信息审核负责人
联系电话
准格尔旗玻璃圪旦小学
张飞
13847725287
准格尔旗龙口小学
张广清
15248457000
准格尔旗纳林小学
齐春雷
15847711755
准格尔旗大路第一小学
范保全
13948575006
准格尔旗魏家峁中心小学
张彩霞
15894971802
准格尔旗柴登希望小学
刘成
18847700115
准格尔旗五家窑小学
卜海针
15947374752
准格尔旗布尔陶亥民族小学
刘元林
13644774538
准格尔旗神山镇中心小学
陈星
13947372102
准格尔旗纳日松小学
杨玉燕
15149517261
准格尔旗羊市塔希望小学
刘浩
15804843188
准格尔旗暖水小学
王婷
13614770145
准格尔旗第四中学
武雄
18947511694
准格尔旗第八中学
张维定
13722080622
准格尔旗实验学校
郝雄
13848374208
3.家长携带资料:
(1)全家新户口本原件。(旧户口本及活页户口,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换,如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2)《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该表需学生家长、班主任、毕业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3)非我区六年级毕业学生,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4.信息审核实行专人专账号,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信息审核负责人需管理好自己的审核账号,严禁他人代替审核。
5.沙薛两镇以外基层地区学校由招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时,需对照学生家长提供的户口本等材料,逐项审核学生网上入学信息,必须保证网上入学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
6.经审核信息无误,审核工作人员需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操作,并在学生入学登记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已确认的入学登记信息,不再允许变更。
7.学生入学登记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相符或家长填写有误,审核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更正,重新打印信息登记表,家长签字确认。
8.信息审核确认后,《入学信息登记表》审核小组留存,报名回执家长留存。报名回执是家长网上查询分配结果和报到入学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新生入学分配办法
(一)沙、薛两镇地区中小学:
依据学生户籍、居住地划片分配和电脑随机配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
1. 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习惯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社区)、路段、居住小区、村组等,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范围内居住的学生按其学位类型依次分配。
2. 依据学校班级建制、毕业学生人数、师资配备等情况,确定学校的计划招生班数和招生人数。
3. 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新生的入学学位划分为三类,分别是:
一类(有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沙圪堵或薛家湾镇区有固定居住场所,能提供法律认可的居住房产手续,法定监护人与房产权属人必须一致。
二类(准旗籍租房户):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属准格尔旗户籍,在薛家湾或沙圪堵镇区租房居住(有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类(旗外籍租房户):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属准格尔旗户籍,在薛家湾或沙圪堵镇区租房居住(有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4. 划片分配时,按照片区新生入学学位类型1-3依次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将通过电脑随机配位方式确定招生名额,摇中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未摇中学生和后续学位类型学生分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往年划片分配情况来看,能留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是薛二小、薛九小、薛十小、蒙古族学校、准二中、准十中等)。
5.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校招生服务片区、招生计划以及摇号分配方案,相关信息将发布到准格尔教育局官网、准格尔旗教育在线、准格尔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
6. 电脑随机配位时,公证处公证员、纪检监察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其余苏木乡镇地区中小学:
(1)其他乡镇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实行家长自愿,就近入学原则。
(2)新生入学信息网上填写完成,携相关手续在7月3日前到拟入学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信息审核人员对该生入学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则视为该生分配到本校就读。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薛镇镇区居住的蒙古族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民小蒙生班就读。自愿申请到准民小蒙生班就读的学生,不允许到汉授班就读。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时,提出申请并签字确认,如本人在7月3日前未向审核小组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2)薛镇镇区小学、五家尧小学、柴登小学、布尔陶亥小学、大路一小、玻璃圪旦小学、魏家峁小学毕业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民中就读。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时,提出申请并签字确认,如本人在7月3日前未向审核小组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3)在沙镇镇区小学、暖水小学、纳日松小学、羊市塔小学、神山小学、龙口小学毕业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旗蒙古族学校就读。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进行入学信息审核时,提出申请并签字确认,如本人在7月3日前未向审核小组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4)不在薛镇镇区居住的玻璃圪旦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薛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薛镇中学”,该部分学生分配到准格尔旗第十中学就读,并于6月27日——7月3日到准格尔旗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审核。
(5)不在沙镇镇区居住的神山小学、暖水小学、羊市塔小学、纳日松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沙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沙镇中学”,该部分学生自愿选择到准格尔旗第七中学或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就读,并于6月27日——7月3日到沙镇双语幼儿园进行信息审核。
(6)不在薛镇镇区居住的魏家峁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拟到薛镇地区初中学校入学的,在网上填写入学信息时,入学地选择为“薛镇中学”,该部分学生分配到准格尔旗第二中学就读,并于6月27日——7月3日到准格尔旗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审核。
(7)大路一幼、东孔兑幼儿园毕业生直接分配到大路一小就读;大路二幼、大路小博士幼儿园毕业生直接分配到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原大路二小)就读;
(8)大路一小六年级毕业生分配到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原大路二小)就读。要求:大路一小毕业生在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时,“入学地”选择为“准格尔旗实验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准格尔旗实验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9)能适应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周边就近学校就读。申请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残疾证、烈士证、现役军人军官证),如7月3日前未提出申请,后期不予受理。
(10)准民中、准三中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准民中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5名(男:18人,女17人)、准三中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5名(男18名,女17名),具体选送方案由教体局体卫艺股组织实施。
七、新生分配结果公示
1. 2016年8月22日公布全旗新生划片分配方案。学生家长自行登录鄂尔多斯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准格尔旗教育局官方网站、准格尔教育在线或直接到各招生学校大门口处查询分配结果。
2. 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义,请于8月22日——8月25日到教体局113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划片招生领导小组收到家长的书面复核申请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新生报到入学要求
1.新生报到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凡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生的资格审核、报名登记、入学注册、阳光分班等工作。
3.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分配到本校的新生。
4.严禁学校私自招收学生。如违规招生,所招学生不予建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本人负责。
九、阳光分班
1. 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阳光分班时间为8月28日。
2. 沙薛两镇学校实行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统一阳光分班(具体集中分班地点、分班顺序另行通知);基层学校新生阳光分班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3. 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4. 严禁学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5.“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十、正式上课
正式上课时间2016年8月29日。
十一、全国学籍注册
正式上课后进行新生全国学籍注册,凡在学籍注册时间,仍没有到校报到的学生,不予其建立全国学籍。
十二、工作监督
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举报电话: 0477-3973271 0477-3973273,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查询方式
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erdosedu.com/
准格尔旗教体局官网:http://jyj.zge.gov.cn/
准格尔旗教育在线:http://zgeedu.net/
准格尔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zgeqjyj
十四、其他要求:
1. 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学习本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2016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
2. 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各小学,要必须召开毕业学生招生主题家长会,将2016年招生入学方案、入学信息填写说明详细地解读给学生家长,提前告知给家长入学的流程、时限、条件等具体要求,提醒家长要按时进行网上信息填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信息审核,凡错过了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和信息审核时限的学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机会,后期不予补办入学手续。凡学校(园)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入学,学校承担责任。
3. 基层地区中小学实行家长自愿选择入学办法,基层地区中小学要提前到传统招生区域做好招生宣传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