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区“小升初”政策解读
一、今年“小升初”继续推进“按施教区就近入学”
按照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招生的基本办法和主要方式,是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的根本保证。
公办学校是招生的主体,我市市区公办初中每年招生数量都在75%以上,绝大多数学生要在公办学校就读。
按照施教区就近入学的优势:家校距离近、避免远途跋涉,学习、休息时间充裕,规避交通安全风险;便于家校联系、及时就学生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有利于共同促进学生发展;公办学校实施的是免费教育,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公办学校通过深化课程改革、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托管为主要方式的集团化办学、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和教师交流、严格进行绩效考核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增强了办学实力、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了优质均衡发展。
二、选报民办学校需理性
民办学校总体招生数量不多,尤其热点民办学校竞争激烈,选报民办学校志愿要理性分析,切勿盲目跟风。
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有各自的要求,选报时要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不要选报。
民办学校收费较高,校际间也有差距,要清楚选报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民办学校实行“自由报名、自主招生”,各学校都不委托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招生,所有打着为民办学校招生旗号举办培训班或招生考试都是欺骗性的,切勿轻信上当。
三、家长要细致准确把握招生要求
(一)认真阅读理解招生政策
认真学习《徐州市2016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徐教规[2016]4号),可登录徐州教育网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二)准确把握招生时间及相关要求
1、部分学校电脑派位招生
招生学校及派位数
招生范围
招生报名
条件
须持材料
报名时间地点
派位时间地点
徐州市撷秀初级中学
(100人)
徐州新城区
具有新城区商业开发小区房产证和对应户籍,且实际居住
新城区的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报名学生小学毕业证。
6月23、24日,徐州撷秀初级中学
6月26日下午,徐州撷秀初级中学
徐州三十四中学
(80人)
东到解放南路、北京北路,南到泉山区区界,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东路的范围内
在招生范围内符合科技中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市区户籍学生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证。非市区户籍学生持监护人合法稳定工作、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及小学毕业证等。
6月23、24日,徐州三十四中学
6月26日下午,徐州三十四中学
徐州三十六中学
(20人)
东到迎宾大道,南到欣欣路,西到北京路,北到三环南路的范围内
在招生范围内符合科技中学入学条件的学生。居住在铜山新区、持有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也可报名
市区户籍学生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证。非市区户籍学生持监护人合法稳定工作、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及小学毕业证等。
6月23、24日,徐州三十六中学
6月26日下午,徐州三十六中学
注:6月26日下午派位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到其他学校报名。
2、民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择校生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1)民办学校招生
招生学校
报名时间
地点
须持材料
第一志愿学校自主招生时间地点
第二志愿学校双向选择时间地点
爱登堡国际学校、华顿国际中学、华杰实验学校、黄山外国语学校、金榜国际学校、京师未来实验学校、矿大实验学校、朗润学校、启星中学、树德中学、树恩中学、树人中学、树人中学(云龙校区)、撷秀中学
(音序排列,不分先后)
6月18-20日,市区小学就读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6月20-21日,非市区小学就读学生到选择的第一志愿民办学校报名。
非市区小学就读的本市(主城区)户籍学生须持户口本、毕业证,非市区户籍的还须持监护人在市区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材料。
7月1-2日,第一志愿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7月5-6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组织第二志愿学生补录。(限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下午17:00截止)
(2)公办学校择校生招生
招生学校
报名时间
地点
须持材料
自主招生
时间
八中、大黄山中学、大庙中学、东苑中学、火花学校、开发区实验学校、开发区中学、三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一中、十三中、十中、王杰中学、西苑中学、欣欣中学(徐高中北校区)
(音序排列,不分先后)
6月 20-21日,
所选学校。
市区户籍学生须持户口本、毕业证,非市区户籍学生还须持监护人在市区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材料。
7月1-2日,所选学校。
注:7月4日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择校生录取名单公布,7月6日17时前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录取名单公布。被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择校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其他学校。
3、公办学校施教区招生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须持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
外来随迁子女
7月7-8日
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学生小学毕业证。
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小学毕业证书。
注:7月7-8日,公办初中施教区学生报名;7月11日公布录取名单;7月11-12日公办学生报到。市直属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施教区学生认定办法见《徐州市2016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也可到徐州教育网站基础教育栏目查找2015年直属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地图(今年与去年相同)。区属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请咨询各区教育局。
4、统筹安排特殊情况学生
2016年招生文件施教区审定中未明确的特殊情况学生及由于学校因学位问题无法安排的学生,于7月13-14日,可以由学校转交材料或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到徐州市教育局(原九中)C108室登记,经审核后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