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蚌埠市区部分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完中:
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审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2〕9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41号)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2013年蚌埠市区部分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学校
今年我市市区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有:蚌埠五中、六中、七中、十二中、三十一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蚌埠九中;招生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蚌埠二十六中。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我市初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必须是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艺术类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具有突出艺术特长、在小学阶段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考级和获奖证书。
(三)报考体育类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具有某项体育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中取得前六名。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于6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后方可执行。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要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报名
1、小学毕业生报名需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到各招生学校报名。
2、每个考生只可在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同时两所或多所学校报名,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3、具备艺术和体育两项特长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报考。
4、招生学校务必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并收取相关证书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条件等要在本校校园栏和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并于6月13日前将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三)学校考核
6月15-16日各招生学校组织特长生专业考核,根据考生专业考核结果确定入围名单。
(四)学校预录公示
各招生学校将本校特长生入围考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预录取条件等基本信息,在本校以及考生所属小学毕业学校校园栏和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6月20日前,要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名单报市教育局。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本区招生学校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必须全程进行指导、巡视、督查,要对报名及测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学校要成立校长负责的招生领导小组,要选派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性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此项招生工作。
(三)各校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招生人数的8%。
(四)各校特长生招生不得造成大班额。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统筹安排,班额过大的学校本年度不得招收特长生。
(五)各招生学校要有大局意识,要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全市义务教育局阶段招生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本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指标。
(六)严禁用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指标招收不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严禁对招收的特长生收取择校生费。各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
(七)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该学校特长生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