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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营中考指标招生比例提高 公办高中录取顺序改变

来源:东营网 2015-3-25 14:58:42

指标招生比例提高,公办普高录取顺序改变
  招生工作意见指出,今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变化情况,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有变化,2015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统一录取的顺序进行。
  按照《关于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今年将市一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8所高中招生计划的指标分配比例由85%提高至90%,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原则上按照初中学校报考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分配指标。按人数分配指标部分按照初中学校报考学业考试的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在自主招生录取、特长录取、指标分配录取完成后,统筹剩余的招生计划进行统一录取。
  市一中、市二中的录取顺序为完成市一中录取后组织市二中录取。首先组织市二中“宏志班”录取和音体美特长生录取,然后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音体美特长生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在参与第二志愿录取时以普通考生的身份参加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录取基本程序不变。
  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按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由有关职业学校办理录取手续。未被普通高中及第一、二志愿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持本人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或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的填报志愿方式办理志愿填报、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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