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在我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gzjd.hubzs.com.cn。
在我市初中就读并获得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属我市户籍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外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合格后,可回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报名时间
我市2016年中考报名统一于3月初开始,3月31日截止。对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初、高中应、往届学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安排专门时间,为其补办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采集
2016年,我市中考网上报名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经核对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作为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依据。考生报名期间,各校安排专门时段使用中考报名软件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4、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报名信息由市招考中心负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初中国编学籍号等关键信息项的检查核对,确保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没有国编学籍号或国编学籍号有误的考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组织机构
2016年中考工作继续实行考区负责制。中心城区(含一中、三中、五中、吴都中学、九中、雷山学校、石山中学、花园学校、华森中学)的中考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直接组织实施;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济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的中考考务工作由各区组织实施。
各区成立考区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考点,各考点成立考点工作组,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一至二人。主考由考区领导小组选派(一般应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副职及以上干部担任)。5月10日前,各考区将本考区领导小组和考点工作组机构文件及考试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各考区对本区考务组织、考纪考风以及试卷保密负全责。
市教育局向各考点委派1至2名巡视员。巡视员从市教育局机关干部、二级单位科级干部中选派。
监考教师由各考区从本区初中学校优秀教师或本区高中学校优秀教师中抽调,并由各考区安排区内交叉监考,同一考场监考人员不能来自于同一所学校,每科考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场监考人员。
(三)考试设置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中考总分满分为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均为120分(英语单科中听力占25分,笔试95分),文综满分为120分(其中思想品德45分、历史50分、地理25分),理综满分155分(其中物理80 分、化学50分、生物25分),体育满分2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满分15分,信息技术满分10分。
2、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日期为6月20日-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6月20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150分钟)语文
下午2:00-4:00(120分钟)数学
4:30-6:00(90分钟)文综
6月21日(星期二)
上午9:00-11:00(120分钟)理综
下午2:00-4:00(120分钟)英语(其中2:00-2:25考听力)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时间及具体组织见《鄂州市2016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实施细则》,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及具体组织见《鄂州市2016年中考信息技术考试实施细则》。
3、成绩公布与复查
文化课成绩于7月1日公布,7月2日、3日成绩复查。
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三科考试成绩由各组考部门在5月8日-17日公布并进行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登记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上报各组考部门,逾期不再受理。5月18日各组考部门将相关成绩报市招考中心汇总。
(四)考试命题
1、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改革的实际,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2、考试内容
紧扣教材,重视双基,强调能力,面向全体,注重选拔;体现课改理念,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3、命题要求
不设置偏题、怪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试卷题量和难度适中,有较好的区分度。
4、命题组织
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和制卷;建立命题、审题制度。
二、综合素质评价
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市教育局将另行发文。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和鄂州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其他普通高中分校计划由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总计划内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统筹安排。
招收普通高中学生的学校,只能是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包含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或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未包含的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学生。
普通高中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各学校不得自行超计划招生。
2016年鄂州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国际部计划,其统招计划按照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济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六大块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中心城区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的80%依照区域内各初中学校2016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生”); 统招计划的20%面向区域内初中学校。其它各区鄂州高中统招计划以不低80%的比例按区域内各初中学校2016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各区分配生的具体分配方案于中考前报市招考中心。
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招办统一下发。
(二)招生范围
鄂州高中、市二中、华森中学(民办)、鄂东高中(民办)以及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四中面向城区招生;泽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区招生;华容高中、葛店高中面向华容区和葛店经济开发区招生;梁子湖高中面向梁子湖区招生。
(三)志愿填报
2016年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
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15日开始,5月31日截止,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7月5日。填报志愿以初中学校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错填或漏填志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中职和普通高中两个批次。
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
第二批:中职类学校录取。
(五)分数线
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由各区按分配指标划定本区的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标自动生成各校的录取资格线。鄂州高中国际部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形成实际录取分数线。
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档,各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即形成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中职学校按志愿投档,按计划录取不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