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招生办:
佛山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称中考)第三批各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层次学校招生计划以1:1为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个别中职学校因报考人数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可以自行组织生源。
第三批各层次招生学校录取标准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1.佛山市2012年中考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录取标准
2.佛山市2012年中考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的市中心
业余体校高中班、市体育运动学校录取标准
3.佛山市2012年中考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中
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标准
4.佛山市2012年中考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中
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标准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