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抚顺中考指标到校最多下延60分
指标到校的数额: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二中学、四方高中、新宾高中、清原高中、抚顺县高中分别拿出统招公费生的80%用于指标到校。
指标分配办法: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十中学、第十二中学、四方高中的指标以原分配地区为主(公费生的70%)、其他地区为辅(公费生的10%)进行分配;新宾高中、清原高中、抚顺县高中的指标面向本县初中进行分配。
享受指标的条件:往届生、借读生、非正常转学的学生一律不享受指标到校待遇。教师子女随父母就读的、初中期间正常转学的可享受指标到校待遇。
民办初中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初一年级9月1日开学时,就进入民办初中读书的才能享受指标到校待遇,凡是中途非正常转入或随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享受指标到校待遇。
指标到校录取分数:在保证省示范性高中统招公费生与择校生比例为5:1的前提下,从省示范性高中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延50分,按分配的指标数进行录取。如果下延50分仍无进线者,可再下延10分录取一名本校分数最高的考生。
指标到校志愿必须与学生本人报考的省示范性高中公费志愿相一致。
今年抚顺中考继续实施阳光招生
今年抚顺中考将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实现6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加分的考生资格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对指标到校、政策加分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必须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查实后取消该考生省示范性高中录取资格,给予校长和主要当事人行政处分,并通报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