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教发〔2013〕1 号
关于印发抚顺市教育局2013工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抚顺市教育局2013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3月20日
抚顺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市教育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关键,着力推进优质均衡,着力推进内涵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促进人的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素质教育方面
1.促进学生品行的健康发展,制定县区、学校特色德育实施方案,将德育理论细化为具体操作办法。
2.组织班主任专题培训及工作研讨交流,编撰《抚顺市班主任工作经验集萃》。
3.召开全市校园文化建设总结暨学校文化建设启动工作会议,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向学校文化建设转变。
4.以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向雷锋同志题词50周年为契机,掀起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高潮,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5.抓好各项常规体育活动和比赛。组织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继续推进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开展小学体质健康达标竞赛活动。联合药监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2次集中检查,迎接全省“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评估检查。召开全市“2+1”工程现场经验交流会。做好高中军训督导及少年军校建设工作。
6.开展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确保在校生受教育率达100%。开展抚顺市28届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
二、学前教育方面
7.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完成《抚顺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指标,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8.鼓励支持“名园办连锁园、名园扶持弱园”的办园模式,扩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9.积极开展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创建达标工作,开展相应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
10.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检查督导活动。
三、义务教育方面
11.积极建设基础教育强县区,做好新抚区、顺城区省级验收迎检工作,做好沈抚新城申报迎检工作,推进其它县区建设工作。
12.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力度,安排县域内支教120人,跨县区支教30人;各县区要确保新交流教师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5%左右。
13.完成2012年城区初中提升改造21个续建项目收尾工作,于今年8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14.做好农村初中进县城试点工作,年底新宾县八旗中学完成主体工程。
15. 开展中小学视导工作,落实新修订的国家课程标准。启动“抚顺市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进工程”,召开课程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继续做好汤图乡九年一贯制学校“体验式高效课堂”教学改革。
四、高中教育方面
16.实施城区公办高中整合提升改造工程,涉及9所高中,项目资金2亿元,建设改造面积11.7万平方米。
17.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工作落实。做好第二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工作,确保3所高中复检顺利通过。
18.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推动学校抓好各学科教学工作。加强高考复习备考工作,确保高考升学质量稳中有升。
19.做好中考联合命题工作,落实好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区和沈阳经济区内跨市招生工作。
五、职业教育方面
20.实施城区公办中职学校提升改造工程,涉及6所学校,项目资金1亿元,建设改造面积8.9万平方米。
21.8月末,完成2所市属高校整合搬迁工作,迁至沈抚新城新校址。
22.加强市农校国家级示范校建设,保证市一职专通过国家级示范校中期验收。
23.推进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加大订单培养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艺技术、机械加工、休闲旅游服务等15个专业群建设,编制专业教学质量检测手册。年内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达到5万人次,高职、中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
24.大力开展社区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建设3-5所社区学院。
六、民办教育方面
25.加强民办学校内涵建设,对各类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26.发挥市民办教育协会作用,支持其开展民办学校业务交流活动和诚信机制建设,为民办学校提供优质服务。
27.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将年检结果公布在抚顺教育网。
28.加强依法行政,大力整顿办学秩序,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证办学和非法招生,切实保障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七、队伍建设方面
29.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继续实施“农村特岗计划”,通过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市从教。
30.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制定实施《抚顺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年)》,切实提升干部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31.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对120名幼儿教师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幼儿园名园长和名教师的培养。
32.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市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到农村学校巡回讲学。
33.实施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计划,建立抚顺教育网中小学校长培训分支平台。举办2期校长论坛。
34.在华东师大、北师范大举办中小学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分别培训中小学、中职学校领导干部90人。
35.采取市、县联动,开展10期“送培下乡”指导农村挂职校长培训活动,每期培训3天,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校长水平。
八、教育管理方面
36.完成2012年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开展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对50所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37.召开抚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换届暨“双高普九”表彰会,建立完善督导责任区,组织市、县区督学人员进行培训。
38.开展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重要纪念日活动,开展青少年安全素质能力教育实训和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
39.制定贯穿学校每个管理环节的《中小学校安全标准》,建立施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流程。
40.成立我市安全教育课教研室,推进中小学安全教育课常规化。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定实施我市新的校车许可审批流程。
41.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12.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为6.4万名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1.2万名高中、中职、高职学生提供助学金或免学费。
42.优化教育服务环境,继续开展规行减负工作和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民心网和群众投诉电话受理工作。
43.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开展对幼儿园收费和学生保险、教辅资料等代办收费行为的专项检查,抓好整改落实,严惩违规行为。
44.组织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45.继续加强教育宣传、机关作风建设、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
抄报: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文教法制委。
抚顺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