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为6月1日-7月15日
●公办小学7月22-24日新生报名初中8月6-9日招生
●严禁以艺体特长生名义招收择校生
生活报5月7日讯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6日,哈市教育局出台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小学、初中统一招生和发榜时间表。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为6月1日-7月15日;民办初中新生提档时间为7月23-27日;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2-24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6-9日。学校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时间为8月27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特长生。各类初中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小学实行
6周岁入学
今年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
盲、聋哑、弱智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盲聋哑学校就学;如果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公办小学就近划学区招生
公办小学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拆迁(棚改)户适龄子女跨学区入学的,要出具临时居住证明、拆迁(棚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