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体[2014]27号
关于印发《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4号)、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4〕1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教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广大中小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文下发),考生在体育考试报名时要认真选择、确认并注明好自己的选考项目。
四、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前另行通知。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8〕107号)文件规定,体育考试每生收取考务费10元。考务费由各中考报名点学校向考生收取,与中考报名费一起交县教育体育局财审科。
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成绩评定
1、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考试项目。体育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3选2项(①跳绳、②立定跳远、③坐位体前屈,选择其中的2项),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在半天内完成以上3个项目的考试。
2、评分标准
见附件2
3、考试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0分,考生成绩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2014年体育考试将采用电子设备记录考生成绩。
七、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申请免试(属残疾人须持县级以上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属伤病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学校将初审符合体育免试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将其免试申请、《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相关原件材料于4月10日报县招办审批(免试审批表见附件4)。
免试证明材料进入该生升学档案。被批准免试的考生,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100%、其它伤病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算。
八、组织领导
体育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县教体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组。
组 长:王克全
第一副组长:陶程
副组长:汤善柱、胡成功、吴彪、杨祥枝、尹可银。
领导组下设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办,具体负责体育考试考务方面的有关事宜。
九、有关要求
1、各校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该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地位,促进学生个体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2、体育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组织工作难度大,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务主任、班主任、体育教师及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组,选派责任心强、素质好的同志具体办理体育考试有关方面的事务,要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各校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3),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做好体育考试的宣传、培训,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前练习和训练,精心组织,确保每位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
1、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规则
2、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3、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4、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审批表
附件1
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在塑胶田径跑道上进行,20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坐位体前屈: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两腿不能弯曲。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3、立定跳远: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4、跳绳:在塑胶场地或平地上进行,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受试者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每人测试一次。测试单位为次。
体育考试成绩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留存县局,一份由考生学校留存。
附件2
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项目
分数 |
1000米 |
800米 |
项目
分数 |
坐位体前屈(厘米) |
立定跳远(米) |
跳绳
(个/1分钟)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20 |
3′30″ |
3′24″ |
10 |
19.2 |
19.3 |
2.50 |
1.99 |
180 |
172 |
19 |
3′40″ |
3′31″ |
18 |
3′50″ |
3′38″ |
9 |
16.1 |
16.7 |
2.41 |
1.91 |
140 |
133 |
17 |
3′56″ |
3′45″ |
16 |
4′03″ |
3′52″ |
8 |
12.2 |
12.9 |
2.29 |
1.80 |
122 |
115 |
15 |
4′10″ |
3′58″ |
14 |
4′18″ |
4′06″ |
7 |
7.4 |
8.2 |
2.13 |
1.66 |
97 |
91 |
13 |
4′27″ |
4′15″ |
12 |
4′35″ |
4′23″ |
6 |
1.2 |
2.2 |
1.93 |
1.49 |
64 |
58 |
11 |
4′40″ |
4′27″ |
10 |
4′45″ |
4′30″ |
5 |
0.5 |
1.6 |
1.91 |
1.47 |
60 |
54 |
9 |
4′50″ |
4′34″ |
8 |
4′55″ |
4′37″ |
4 |
-0.5 |
0.8 |
1.87 |
1.44 |
53 |
48 |
7 |
5′00″ |
4′41″ |
6 |
5′05″ |
4′44″ |
3 |
-1.5 |
-0.1 |
1.83 |
1.41 |
46 |
42 |
5 |
5′10″ |
4′48″ |
4 |
5′15″ |
4′51″ |
2 |
-2.8 |
-1.3 |
1.78 |
1.37 |
37 |
33 |
3 |
5′20″ |
4′56″ |
2 |
5′25″ |
5′00″ |
1 |
-4.1 |
-2.4 |
1.73 |
1.33 |
28 |
25 |
1 |
5′30″ |
5′05″ |
0 |
5′31″
及以上 |
5′06″
及以上 |
0 |
-4.2
及以下 |
-2.5
及以下 |
1.72
及以下 |
1.32及以下 |
27
及以下 |
24
及以下 |
注:考试成绩在两个分值之间,得分就低不就高。
附件3
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提前20分钟进行检录。检录后,由引导员分组引进考场,先参加跳绳、立定跳远或坐位体前屈,再进行800米、1000米考试,考试在半天内完成。如考生错过自己应参加测试的顺序或轮次,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佩戴规定的号码参加考试。考生不准穿跑鞋、皮鞋、凉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考试。考生要注意安全,自备饮水,考试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三、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卫生,禁止带通讯工具入场,不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违纪者以扰乱考场处理。如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取消体育考试资格,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考生必须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和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育考试。
五、考生如发现考试成绩有误时,应当场向主考员或纪检人员提出,以便及时处理。
六、考生须自觉遵循体育考试规则,知晓评分标准。
附件4
长丰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准考号 |
|
班 级 |
|
学 校 |
|
|
申
请
免
试
原
因
|
|
照
片 |
|
请家长将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残疾证(复印件)贴附本表背后 |
家长
签字 |
|
|
授课
体育
教师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班主
任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核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县招
办审
批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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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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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体育免试考生填写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档,一份备案,本表可以复印;
2、伤病人员附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及病历,残疾人员须交验《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