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
四类特长生可获特招
体育类特长生的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羽毛球、体育舞蹈、武术等9项。武术项目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他项目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的考生。集体项目为篮球、排球、手球、健美操等4项。
科技类特长生主要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招生基本条件为: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的考生。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艺术类招生中,合肥一中招西洋乐,合肥六中声乐,合肥八中为民乐,其他学校自行制定。校园足球类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国家注册的校园足球队员,省级足球比赛前六名、市级足球比赛前三名的队员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足球运动特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