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中考实验操作考核监考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维护考场秩序,组织考生有序进出考场,制止规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确保考核安全、顺利实施。
二、每组考核前要检查实验器材、材料、药品等是否完好,确保操作考核的实施。
三、考生考核前,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填好姓名和考号,提醒考生不得将书籍、资料、笔记等带入考场,提醒相关注意事项。
四、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疾病时应及时报告,由考点办公室派工作人员陪同考生治疗,不能坚持考核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五、严格考场纪律,考生有违反《考生守则》行为的,应予以批评教育;有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填写违纪、舞弊报告单,保留证据,交监考领队。
六、准确掌握考核时间,制止考生提前操作和延时操作,因特殊情况需要补时,必须取得监考领队同意。
七、工作时间不得请假或中途调换,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监考者,须经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批准。
八、监考人员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高声谈笑,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九、每场监考同一命题应考考生不得超过三名,严格评分标准,做到公正、公平,按时完成任务,每张评分表必须签名。要爱护考生答卷,不得损坏。评卷一律用红墨水钢笔或红芯圆珠笔,字迹工整清晰,不能涂改,如有更改须经本人和监考领队签字或盖章。
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监考教师在考场评卷后,答卷不得带出考场,评卷情况不得外传。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的,指使、纵容、创造条件或伙同他人舞弊的,将分别进行当场取消监考资格、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