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2015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已经制定完毕,并且正式下达。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招生机构、各招生学校严格招生规程,实行“阳光招生”。
据了解,招生计划中普通中学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呼和浩特市区中学计划招收初中443个班、24005人,高中228个班、10375人,扩招班6个、270人。其中:公办中学计划招收初中294个班、15975人,高中192个班、8630人;民办和其他部门办中学计划招收初中149个班、8030人,高中36个班、1745人。另外,呼和浩特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9870人。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要求,市区公办初中要严格执行就近划片招生制度,由各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录取,不得采取考试方式录取,初中班容量55人、高中班容量45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60%用于分招(分招名额不含扩招班等特色班,土默特中学分招只计算汉授自治民族班招生计划部分);民办初中招生一律在今年5月4~12日内招生完毕,不得提前也不得推后招生;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任何考试方式(笔试)录取学生;各招生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如确有条件进行扩招,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擅自扩招,对违规招生的学校,除责令纠正外,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