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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内蒙古五年专3+2院校录取费收取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7-23 15:43:44

关于收取2013年五年制高职(3+2)院校招生网上录取费的通知

各五年制高职(3+2)院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文件规定,我区收取2013年五年制高职(3+2)院校招生网上录取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缴费金额

1、收费标准:60元/生。

2、缴费金额:按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核定并由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缴纳网上录取费。即:缴费金额=招生计划数×60元/生。

二、缴费时间:2013年 8 月1 日— 8月10 日。

三、银行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账    号:0602005729024908738:

开 户 行:呼和浩特市工商银行内蒙政府后街支行。

四、其他

1、请在汇款单用途栏填写“206028五年制高职2013年”字样。否则,无法出具发票。

2、如果汇款单位不是以院校的名称汇出,而是以个人的名义等汇出,请务必在汇款单注明院校名称及在我区的招生代码,同时须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0471-3261714转800,以便按所提供的院校名称出具财政非税发票。

3、汇款核准后,方可邮寄、领取录取名册。

4、缴费联系人:焦红梅、吴琳琳 ,联系电话: 0471-3261807。非税发票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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