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葫政教督发〔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杨家杖子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1.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情况。重点包括:出台的政策措施;新增公办园的数量及公办园在幼儿园总数中的比例;扶持集体、部门、企事业单位办园的数量及投入资金;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数量及投入资金,接受扶持的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总数的比例。
2.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情况。重点包括: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总数的比例。
3.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情况。重点包括:出台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新增农村幼儿园的数量及增长的百分比;新增农村在园幼儿的数量及增长的百分比;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
4.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包括:新增幼儿园教师的数量;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政策措施、在编教师增加的数量及在编教师占师资总数的比例;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比例;改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规划及多途径培养幼儿师资的政策措施;加大幼儿师资培训力度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接受培训的幼儿园教师数量及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比例、接受培训的小学转岗幼儿教师占转岗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
5.学前教育投入情况。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重点包括:全年学前教育的投入总量;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情况,其中各级财政投入情况,比2010年的增长比例;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的落实情况;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及比2010年增长的情况;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的情况、资助标准和总金额、受资助幼儿数量及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
6.加强幼儿园监管情况。重点包括:准入管理有关措施的完善情况;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的进展情况;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监管和业务指导,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执行情况。
7.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重点包括:建立学前教育统筹协调机制的情况;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的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8.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情况。主要包括出台的具体措施、开展的相应工作及效果情况。
9.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包括:财政投入的落实情况;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目标的完成情况;新增在园幼儿数量目标的完成情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学前一年毛入园率的规划目标及完成情况。
10.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校舍改建类”项目的总体实施进展情况;2011年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以奖代补项目的建设和完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2012年的项目建设任务的进展情况,如新建幼儿园、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和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的在建数量、完成数量和投入使用数量,计划接收的幼儿数量等。
二、督导检查程序
1、各县(市、区)政府依据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首先进行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2年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听取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工作汇报;
3、查阅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档案资料;
4、深入城乡幼儿园实地考察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2011—2012年各项目幼儿园为必检单位)。
三、督导检查时间
2012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及自评报告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督导 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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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督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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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2年5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