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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数学考试说明 一、指导思想 考试体现《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的评价理念,引导和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标准》所设置的课程目标,改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丰富学生的数学学习体验,提高学生的数学学习效率,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地发展。 考试命题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和生活经验编制试题,使具有不同数学认知特点、不同数学发展程度的学生都能表现出自己的数学学习状况。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所获得的相应发展。 二、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评价初中毕业生达到《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所规定的数学学业水平的程度。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命题依据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紧扣本届毕业生所用教材,结合数学学科的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四、命题原则 1.基础性:试题首先关注《标准》中最基础和最核心的内容,突出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即学生在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解决问题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核心观念、基本思想方法。 2.公平性:考试内容、试题素材、求解方式和试卷形式对每一位学生是公平的。 3.现实性:试题背景来自于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现实,符合学科现实。应用性问题的题材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在学生的生活中找到原型。 4.有效性:试题应当有效地反映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状况和所达到的水平。有效发挥各种类型题目的考查功能,注重过程,强调应用,突出能力,体现数学思想方法。试题的求解过程反映《标准》所倡导的数学活动方式,如观察、实验、猜想、验证、推理等等,而不仅仅是记忆、模仿与熟练。 五、考查内容与要求 考查内容是初中阶段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的内容。《标准》对各内容领域的具体目标要求全部都在考查范围之内。考查内容关注对知识本身意义的理解和在理解基础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不准使用计算器。 六、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20分。 3.试题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证明题、应用题、统计分析题、探索性问题、开放性问题等形式。其中选择题约占30%。 4.各部分内容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为:数与代数约占40%,空间与图形约占35%,统计与概率约占20%,综合与实践约占5%。 5.试题难易比例:易、中、难题比例约为6: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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