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要在考前有针对性的认真练习考试项目,熟悉掌握动作要领。
(二)考生必须持《2016年度济南市初中学生实验能力考查信息技术及体育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如因身体健康等原因请假,应于考试前向学校负责教师请假,学校汇总后报考区,并由考区医务人员核实,确定能否参加考试。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应书面请假。
(四)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等候考试,并做好考试前的准备活动,不得擅自离场。学生的着装要便于考试,并注意保暖。
(五)考试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考生不作自我介绍,不说与考试无关的话语。
(六)考生要听从监考及工作人员的指挥,在志愿者带领下依次参加各项目的测试。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在考场擅自走动和逗留。
(七)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地,不得穿着有明显标示的服装,不得携带增高增重设备参加测试。
(八)考试成绩是监考员根据考生现场发挥的情况作出的客观评价,考试结束后考生到指定区域知晓个人成绩并核定信息无误后签字并离开考场。
(九)考试时,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工作期间,考生及其家长不得拜访或联系监考和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十)考生应首先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