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教备字〔2014〕2号 晋城市教育局关于进行晋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4]8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14年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0分,考生得6分以上(含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不含6分)为不合格。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升入重点高中和各县(市、区)一中,市、县招生部门在高中录取时要严格执行。
二、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初中学校的考试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市直初中学校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明确基教、招办、装备、教研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下设县(市、区)初中毕业升学实验考试办公室,具体考试由各县(市、区)实验考试办组织实施。
三、试题命制原则和范围:实验考试由省实验考试办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依据新课程学科《课程标准》基本要求,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学生分组实验内容,注重在实验环境中考查学生对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的情况,注重实体素材的时代性,考查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探究的能力。
四、考试时间为5月27日—30日,届时考生在考点按照实施方案通过计算机抽签决定考试题目。每生考试时间为15分钟,每场间隔时间为20分钟。5月23日召开市级考务工作会、领取试题,5月26日进行县级监考评分教师及考务人员考前培训。
五、市教育局所需考试经费报请市财政拨付,县(市、区)所需考试经费按每生10元标准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主要用于试题印制、实验器材及药品配备、考场设置费及人员劳务费、生活费、交通费等与考试相关支出。不得向学生收取考试费用。
六、各县(市、区)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有关程序办事。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每个考点学校的校长是本考点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2.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安全进行。县(市、区)和每个考点都要特别注意抓好交通、饮食、药品试剂使用和实验室防火、排放废气等工作,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按照实验室建设标准、教学仪器和实验操作管理规定,加强考点建设。各县(市、区)要在有标准实验室的学校设立考点,各考场和登分处要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无线电屏蔽系统,各考点校要配齐配足考试必需的器材和药品,并要有适当的备用器材和药品。
4.认真搞好考试管理。各县(市、区)实验考试领导组要与各初中学校、考点分别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要与监考评分教师、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诚信保证书;同时各考点需制定出考试应急预案。监考评分教师必须由有工作经验的理化教师、实验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组织好监考评分教师培训。考场要有明显标记,要公示有关要求,监考评分教师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要协调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5.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县(市、区)教育局要向各考点派驻巡视员,全面监督检查考试情况,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6.今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物理24套试题,化学24套试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公布试题搞好仪器、药品配备,同时要求有关学校平时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做好所有演示、分组实验教学,避免出现突击训练现象。
七、为使考试工作更加客观、公平、公正、科学、规范,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市实验考试办。
附件:晋城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晋城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