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山西中考 - 晋城中考 - 正文

2013晋城中考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的学生资格确认办法

来源:晋城市教育局 2013-2-27 18:11:06

2013晋城中考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的学生资格确认办法:

    (1)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的学生资格由所在初中学校确认。

    (2)2013年、2014年中考,市直初中执行 “具有城区非农户户籍,且初中阶段(三年)全程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2015年中考,要严格执行“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初中阶段(三年)全程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

    (3)2012年9月1日—2012年10月31日期间回流的学生,按《关于初中学生回流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2]55号)文件要求对待。

    (4)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县所属初中学生资格的确认办法。

    (5)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要对审查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考生和家长如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由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异议考生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和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其分配到校资格。

    学校认定和公示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全市各初中统一公示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3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所属学校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要对本校达线的指标生资格进行重点审查,并再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过后,若有举报且证据充分的,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被举报考生的资格继续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取消其分配到校资格,其指标作废、不再递补。

    考生分配到校资格认定的原始材料由学校保存一年,备查。

 


  • 上一个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