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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济宁中考农村独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加10分

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2016-5-12 16:39:18

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加10分录取

  据悉,济宁市共有4类加分项目,分别为综合类、德育类、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子女类及军人子女类。

  其中综合类的少数民族考生、华侨港澳台胞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德育类则是济宁市教育局评选表彰的初中毕业年级的“市级优秀学生”,也同样享受加10分录取。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子女类根据济政办发〔2008〕46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加10分录取。军人子女类根据鲁政联〔2012〕1号文件精神,高中招生时军人子女加分共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加分项中,综合类、德育类及军人子女类不重复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及班级公示,并由初中学校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此外,对于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4月底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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