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初中英语口语与听力考查实施细则
初中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是初中毕业生英语学业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用于全面、准确地测量初中毕业生的英语听力、口语学业水平。考查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口语与听力考查的内容与形式
考查分为口语与听力两个方面:
1. 口语考查在日常教学中随堂进行(需在第一次模拟考试前考查完毕)
【口语考查内容】 现行人教版《新目标英语》九年级本学期所学单元(Unit 11~14)Section A的对话表演,Section B的课文朗读,或者是目前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其它语言材料。
【口语考查形式】由任课教师组织,在英语课堂上结合课堂教学进行,被试学生自由选择下面六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考查:
(1)模仿。老师指定本学期所学教材,或者是目前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其它语言材料上的一段听力材料,被试学生模仿听到的语音;
(2)朗读。老师指定本学期所学教材,或者是目前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其它语言材料上的一段课文,被试学生进行朗读;
(3)表演。老师指定本学期所学教材,或者是目前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其它语言材料上的话题,学生表演对话(四人或五人小组)或短剧(四人或五人小组)等;
(4)问答。老师和学生就本学期所学教材,或者是目前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其它语言材料上的语段,相互问答至少两个问题;
(5)讨论。学生根据教师指定的本学期所学教材,或者是目前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其它语言材料上的情景(可用文字、图片、录音材料、录像材料等提示)或话题,当场进行讨论或交流(四人或五人小组)。每位组员发言不少于三句话。
(6)陈述。教师指定本学期所学教材,或者是目前课堂教学中所使用的其它语言材料上的话题或课文,被试学生进行有准备的陈述。
【口语考查的评分标准】参见附件2。
2. 听力考查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听力考查工作在4月全市中考第一次模拟考试中进行,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听力考查内容】现行人教版《新目标英语》九年级本学期所学单元(Unit 11~14)Section A的听力内容。
【听力考查形式】题型参见附件3。
二、口语与听力考查的成绩统计
1.采用将分数折合成等级的方式统计成绩
(1)分数:
考查满分为50分,其中听力考查25分,口语考查25分。
(2)等级:
考查最终采用等级方式记录成绩,听力考查和口语考查总分得30分以上(含30分)的为“合格”,总分得30分以下(不含30分)的为“不合格”。
2. 统计成绩的基本程序
(1)各校在第一次模拟考试成绩发布后,按照学生的中考报名顺序,把学生的口试+听力分数统计好在校内公示。
公示后,学校将纸质的分数统计表和电子文档上报。局直学校交到市教师进修学院学习质量监测部(邮箱:
jzxxzljc@126.com),县(市)区学校交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
纸质的分数统计表要求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电子文档一律使用Excel,邮件标题用“学校名称+英语口语与听力”命名。
(2)等级为“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成绩下发后两周内各校上交补考名单。局直学校交到市教师进修学院学习质量监测部,县区学校交到县区教育局基教股。补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