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七批进行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莱芜市采取统一录取。依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体类考生分专业录取),由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会同各高中学校集中进行,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分七批进行:
提前批:录取报考提前批志愿中的上线考生。录取办法依据《莱芜一中2014年航空教育特色班招生简章》进行。
第一批:片外统招生录取。录取报考第一志愿中的上线考生,其录取线不得低于各学校第三批录取线。各高中学校第一批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第三批录取计划。凡报考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回原片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指标生录取。按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计划,录取第二志愿中的指标生。设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第三批录取计划。
第三批:片内统招生录取。各高中分别划定片内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第二志愿中的片内统招生。
第四批至第六批:择校生、综合高中普通班、职业院校录取。根据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各学校招生计划,依次分别划定各高中择校生、综合高中普通班、职业院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线上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和第五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