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体类考生填报志愿与普通类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时在网上进行。考生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普通高中艺体类志愿填报资格线。艺体类志愿填报资格线按照考生人数略高于全市招生计划且不低于学业考试总成绩满分的45%确定。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志愿填报资格线以下的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中的职业院校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艺体类志愿,须参加高中学校的艺体类自主招生考试,并取得所报考学校相应专业的合格证书。共同招生片区的高中也可组织艺体类专业联考,考生专业合格证书片内通用。填报艺体类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志愿。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放弃艺体类志愿填报,填报普通类志愿;未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艺体类志愿。
艺体类考生根据所取得的专业合格证书情况,可填报提前批志愿(一中航空班,限体格初检基本合格者)、第一志愿(艺体类片外高中志愿,只限1个)和第二志愿(艺体类片内高中志愿,1-2个平行志愿)。
艺体类考生依据各普通高中2016年艺体类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各高中学校艺体类招生计划未完成部分调入该学校普通类片内统招生计划。
第二次填报志愿不设艺体类志愿,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艺体类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全市普通高中普通类志愿填报资格线以上的,可填报第三志愿(普通高中普通类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