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偶发事情 |
处理办法 |
监考员 |
考点办公室 |
1 |
试卷拆封后,发现袋内所印科目与本堂应考科目不符 |
立即装入试卷袋内,与最近的考点工作人员一道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报告,考生在考室静候。 |
动用备用试卷,派机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的工作,如监考员已看清试题,则对原监考采取隔离措施,做好思想工作。记住因此事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主考立即上报市中招办。 |
2 |
因试卷包装失误,造成试卷不够规定的分数(包括少插页)或试卷损坏。 |
(1)先用没有写字的缺考考生的试卷补齐或调换被损坏的试卷,然后申请如数领取备用卷。
(2)或向主考申请动用备用试卷。
(3)记住发生和处理完的时间。 |
(1)核实情况,用备用卷如数补齐。
(2)核实因此而影响考生作答的时间和情况。
(3)补齐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
3 |
开考前发现试卷因印刷原因造成的重印、漏印或版面页码错乱。 |
同上面第二例的监考员处理意见,残、错卷收交考点办公室查验。 |
同上面第二例考点办公室的处理意见。 |
4 |
开考一段时间后,考生发现试卷有重印、漏印现象无法继续作答。 |
(1)通知考室外机动监考等工作人员报告考点办公室,申请补发试卷。
(2)记住事情发生和补发备用卷的时间。
(3)招呼已经在残、错卷上作答的考生,接到换发的试卷后,继前往下作答,暂不要重抄残、错卷上的答案。
(4)残、错卷交考点办公室查验。 |
(1)启用、补发备用试卷。
(2)核实因此而影响考生作答的时间,并补齐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3)考试结束后,已经在残、错卷上作答的考生,在主考、巡视员、监考员的监视下,按照残、错卷上已做答案原样抄写在补发的正式答卷上。 |
5 |
试卷混装、错装、个别或部分考生的试卷与该堂应考科目不符。 |
将这些考生的试卷收齐密封交考点办公室,申请换发应考科目试卷。 |
将错发卷封存保密室,动用备用卷,将有关监考员和上述考生立即分别隔离,下堂考试单独进行,直至失密科目开考;立即报告市中招办。 |
6 |
考生中途提出少了试卷。 |
核实情况,分清属监考分发差错,还是试卷袋少装,申请领取备用试卷。 |
核实情况后,批准如数发给备用试卷。 |
7 |
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楚,考生提出询问。 |
确有把握当众说明,但一律不准解释题意。没有把握时,不得“想当然”,立即通知场外的机动监考向考点办公室汇报。 |
由该科值班教师作回答。有必要时,采取适当办法告知其他考室,值班教师拿不准时,请示市中招办。 |
8 |
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有关通知。 |
如实按考点的传达内容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
召开考点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字通知,分头传达考室监考员,再传达到考生。 |
9 |
考生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
立即纠正,并将有关情况记入《监考情况记载表》 |
考点主考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