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涂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体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马鞍山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13〕36号),现就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招生办。各学校要加强对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着力于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与综合能力,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深入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认真组织好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育考试,全面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及计分
(一)考试项目: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男生必考项目:1000米。男生选考项目:排球垫球、50米、跳绳、投实心球任选两项。
女生必考项目:800米。女生选考项目:排球垫球、50米、跳绳、投实心球任选两项。
(二)计分: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我县确定2013年中考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为便于计算,其中必考项目满分为10分,选考项目每项满分为10分,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照三项累计得分乘以三分之四计入中考总分。若考生三项考试总分乘以三分之四不是整数,则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按整数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
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工作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
(二)报名地点
1.本县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
2.历届生在原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中学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历届生”;
3.在外地就读初中的应届生回户籍所在地的初中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外地回当”。
(三)考试时间:2013年4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生10 元。
五、考试成绩的呈现及运用
2013年中考体育成绩满分为40分,考生的成绩既按其原始考试成绩乘以三分之四计入中考总分,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的实证材料。学校参考等级标准为:36-40分为A等级、31-35分为B等级,26-30分为C等级,25分(含25分)以下为D等级。
六、免考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当涂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后,报经县招生办审批,可予以免试。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县招生办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满分(4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详细诊断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并在校内公示。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考试满分的70%(28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办理免考手续和填写《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学校要把申请免考的全部材料附在体育考试申请免考表后,免考手续在4月1日前由学校到县招生办统一办毕,逾期不再办理。
七、缓考
(一)因伤、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周期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并由所在学校在4月20日前到县招生办统一办毕,逾期原则上不再办理。
(二)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证明和县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考试。
(三)在考试期间,因突然受伤或出现身体不适的考生未能完成全部项目考试的,与中考文化课考试同等对待,能考几项计几项成绩,未完成的项目不得分。
八、体育考试规则
(一)总则
考生所有项目应在半天内完成。考生参加考试要着运动服或轻便服装,穿运动鞋或平底轻便鞋,不得穿带钉(包括铁钉、塑料钉和胶钉)的鞋。
(二)100O米跑(男)、800米跑(女)
1.测试目的
考查学生的心血管、呼吸系统机能和耐力素质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标准、非标准田径场地,或其他不规则场地。但必须丈量准确。地质不限,地面要平坦。
测试器材:丈量尺、秒表、发令旗。
3.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二人一组,用站立式起跑,听到“跑”的口令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的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考生躯干部到达终点的垂直面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4.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应向考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测试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跑完后继续走动,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
(3)考生不得穿皮鞋、钉鞋、塑料凉鞋进行测试。
(三)50米跑
1.测试目的
考查学生速度素质、灵敏素质及神经系统灵活性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50米跑道若干条,在标准的田径场地或其他不规则场地进行,但必须丈量准确。地质不限,地面要平坦,跑道线清晰。
测试器材:秒表、丈量尺、发令旗。
3.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测试,起跑姿势不限,听到“跑”的口令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的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受试者躯干部到达终点的垂直面停表。记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第二位数按非“0”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应以10.2秒记录成绩。
4.注意事项
(1)测试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赤足亦可。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进行测试。
(2)不得抢跑,发现抢跑要当即召回重跑。
(3)如遇有风时一律顺风跑。
(四)掷实心球
1.测试目的
考查学生上肢肌肉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测试场地应为长20米宽5米的平地一块,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实心球球体的周长420± 10毫米,重量男、女生均为2千克±20克,球体为生胶铸造,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
测试器材:丈量尺。
3.测试方法
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原地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持球至头上方,原地用力把球经头上方向前方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整个动作过程不能侧向、踩线或过线投掷。每人试掷三次,垂直丈量投掷线的后缘至球落地点的最近距离,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进行投掷。
(2)掷出的球必须落在投掷区边线的内沿以内,受试者必须在球落地后,从投掷线后离开。
(3)对三次试掷无成绩的考生,可再增加一次试掷机会。
(五)跳绳
1.测试目的
考查学生耐力素质、协调能力、下肢肌肉爆发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
质地不限,地面要平坦;秒表、跳绳。
3.测试方法
发令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同时开秒表计时。预备状态时,考生手握跳绳手把,手腕应保持静止。每摇绳过头、脚一轮(方向一致),为完成1次。双脚跳或左、右脚交换跳均可。测试过程中绳绊脚时,可继续进行,但该次不予计数。记录一分钟完成次数。
4.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中途失利时不停表(该次不计数),受试者应尽快调整继续跳。
(2)测试过程中,计数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3)测试时要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能穿高跟鞋、凉鞋或底厚的鞋,以免出现伤害事故。
(4)使用跳绳测试仪进行测量时,测试仪显示必须归零。
(六)排球垫球
1.测试目的
考查学生综合身体素质水平和排球垫球技能掌握程度。
2.场地器材
在平坦、坚实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为每人3米×3米的场地。测试器材为软式排球。
3.测试方法
受试者在规定的测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按次计数。每次垫球应达到规定的高度,男生为2.24米,女生为2米。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录最好一次成绩。
4.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如出现:用非垫球方式触球、测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现象均作为调整,不计次数。
(2)为方便判定垫球高度,可将排球网的高度调到相应的高度,或者在测试区域外相距0.5米处插两根标杆,标杆顶端用橡皮筋或标志线相连,将标杆调整到相应的高度,测试时通过比较垫起的球与球网或标志杆的高度进行判定。
(3)对两次测试无成绩的考生,可增加一次测试机会。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1.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考试安全。要坚持做好学生的常规体检,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各校务必于考试前,将根据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 2013学年度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马教〔2012〕96号)开展的学生健康体检的结果反馈给考生本人及家长。
2.要面向考生及家长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务必通过书面形式,向考生家长确认考生的健康状况符合参加体育考试的基本要求,并同每一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家长签订参加考试确认书,确认书由学校集中保存一年(确认书见附件)。
3.要切实抓好考前训练及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考试期间,学校要坚持领导带队、责任到人,教育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并坚持到本校考生全部考完。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考试中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县监察局和县教育局纪委(监审股)将全程参与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体育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成绩按零分计算;考务人员违反纪律,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工作,并视其情况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体育考试场地及考务人员管理
考试场地实行全封闭,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参考学生持准考证按照考试进程统一组织进入。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
考生项目考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当场向其宣布成绩。体育考试结束后,县招生办及时发布考生成绩,各校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对考试成绩有异义的及时申请查分。
本规定由县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当涂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当涂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3.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4.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
5.参加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确认书
二O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当涂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振富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金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春金 县招生办主任
王华龙 县招生办副主任
刘正宏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夏连云 县教育局成职教股股长
刘烈华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夏振中 县教育局监审股股长
郝秀峰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汪宗本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当涂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项目
分数 |
选考项目(任选两项) |
第二类 |
50米(秒) |
投实心球(米) |
跳绳(次/分) |
排球垫球 |
1000米(秒) |
800米(秒)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10.0 |
6″8 |
7″9 |
12.40 |
7.80 |
180 |
172 |
40 |
35 |
3′30″ |
3′24″ |
9.5 |
7″1 |
8″2 |
11.20 |
7.55 |
165 |
158 |
36 |
31 |
3′40″ |
3′30″ |
9.0 |
7″3 |
8″4 |
9.60 |
7.20 |
140 |
133 |
30 |
25 |
3′50″ |
3′38″ |
8.5 |
7″5 |
8″6 |
9.10 |
7.05 |
132 |
125 |
28 |
23 |
3′55″ |
3′45″ |
8.0 |
7″9 |
8″8 |
8.50 |
6.85 |
120 |
115 |
24 |
20 |
4′00″ |
3′51″ |
7.5 |
8″2 |
8″9 |
7.70 |
6.60 |
108 |
101 |
20 |
16 |
4′10″ |
3′58″ |
7.0 |
8″4 |
9″1 |
7.00 |
6.45 |
95 |
90 |
18 |
14 |
4′19″ |
4′06″ |
6.5 |
8″6 |
9″3 |
6.40 |
6.25 |
85 |
75 |
14 |
12 |
4′27″ |
4′15″ |
6.0 |
8″8 |
9″5 |
5.30 |
6.00 |
64 |
58 |
9 |
9 |
4′35″ |
4′23″ |
5.5 |
/ |
/ |
5.15 |
5.90 |
62 |
56 |
/ |
/ |
4′40″ |
4′26″ |
5.0 |
8″9 |
9″6 |
5.00 |
5.80 |
60 |
54 |
8 |
8 |
4′45″ |
4′30″ |
4.5 |
/ |
9″7 |
4.80 |
5.60 |
57 |
50 |
/ |
/ |
4′50″ |
4′34″ |
4.0 |
9″0 |
9″8 |
4.60 |
5.40 |
53 |
48 |
7 |
7 |
4′55″ |
4′37″ |
3.5 |
/ |
9″9 |
4.40 |
5.20 |
49 |
45 |
/ |
/ |
5′00″ |
4′40″ |
3.0 |
9″1 |
10″0 |
4.20 |
5.00 |
46 |
42 |
6 |
6 |
5′05″ |
4′44″ |
2.5 |
/ |
10″1 |
3.90 |
4.75 |
41 |
38 |
/ |
/ |
5′10″ |
4′47″ |
2.0 |
9″2 |
10″3 |
3.60 |
4.50 |
37 |
33 |
5 |
5 |
5′15″ |
4′51″ |
1.5 |
/ |
10″4 |
3.30 |
4.25 |
32 |
29 |
4 |
4 |
5′20″ |
4′55″ |
1.0 |
9″3 |
10″5 |
3.00 |
4.00 |
28 |
25 |
3 |
3 |
5′25″ |
5′00″ |
0.5 |
9″4 |
10″6 |
2.70 |
3.70 |
24 |
20 |
2 |
2 |
5′30″ |
5′05″ |
注:1.50米、投实心球、跳绳、排球垫球任选两项;
2.考试成绩在两个分值之间,得分就低不靠高;
3.考生三项原始得分之和乘以(4/3)后计入中考总分。若考生三项原始分之和乘以(4/3)后,无法得到整数,则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计入中考总分。
附件3
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
学校:
姓 名 |
|
性 别 |
|
班 级 |
|
照
片 |
准考号 |
|
联系电话 |
|
免试
类型 |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 |
|
备注:免试考生选择其中1或2打上√ |
2.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 |
|
申
请
理
由 |
本人签字: |
家
长
意
见 |
家长签字: |
医
院
意
见 |
盖章:
2013 年 月 日 |
体
育
教
师
意
见 |
签名:
2013年 月 日 |
班
主
任
意
见 |
签名:
2013年 月 日 |
学
校
公
示
情
况
及
意
见 |
盖章:
2013年 月 日 |
县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2013 年 月 日 |
|
|
|
|
|
|
|
|
|
注:1.免考表申请者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批准后的申请表一份进考生档案,一份存学校备查;2.申请免考须附个人申请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附件4
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
报 名 点 |
|
照片 |
准 考证 号 |
|
姓 名 |
|
选 考项 目 |
|
性 别 |
|
体育加试号 |
———— |
组 别 |
|
序 号 |
|
成
绩
评
定 |
项 目 |
成 绩 |
考评人员签字 |
一 |
投实心球 |
|
|
|
|
跳 绳 |
|
|
50 米 跑 |
|
|
排球垫球 |
|
|
|
二 |
800米 跑 |
|
|
1000米跑 |
|
|
县招生办审核意见 |
2013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
|
|
|
|
说明:凡免试者必须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免试。
附件5
参加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确认书
考生姓名 |
|
学校 |
|
班级 |
|
考 生家长姓名 |
|
联系电话 |
|
准考证号 码 |
|
确认内容 |
该考生的健康状况等符合参加体育考试的基本要求,我同意其参加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法定监护人(家长)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