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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绵阳市招生办 2013-4-12 13:46:05

绵教体函〔2013102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园区社发局,科学城教育局,市属职业院校:

现将《绵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绵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349

 

 

                                                                   

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9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绵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确保完成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目标任务,实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阳光、开放、规范的招生政策,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

二、中职招生学校、专业、对象及任务

招生学校及专业:我市辖区内2013年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见附件2)。

招生对象2013年全市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和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人员。

各县市区招送生任务见附件1。各县市区要将招送生任务及时分解到生源学校,确保完成任务。各县市区输送到市内其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同时计算为所在县市区完成的招生任务。

三、中职招生原则

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报名学生自愿选择学校和专业,确保生源不流失,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四、中职招生方式及安排

中职、五年制高职和普通高中招生均实行网上报名,共用网上报名系统,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在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可以填报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可以同时填报该校两个中职专业志愿。愿意就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

五、中职招生程序及要求

中职招生实行“三个统一”。

一是统一信息发布。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制作招生简章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的电子文档和审核盖章后的纸质文档报市教体局职成科,经我局审核后,会同市招生自考办统一编印《绵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宣传画册》(以下简称《招生指南》),由县市区教体、招生部门向辖区内初中学校免费发放,各县市区要做到初中学校宣传全覆盖,各初中学校要将宣传画册发放到初中毕业班学生手中,人人知晓。同时在绵阳教体信息网和招生考试网上发布该宣传画册。各中职学校自行发布的招生宣传资料要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真实准确,杜绝虚假信息,并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二是统一宣传动员。为保证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和生源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招生宣传时间统一安排为:2013420430。各县市区、园区教体(社发)局要按照统一的招生宣传时间,安排市内职业院校有序到辖区内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并支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北川七一职中校区到辖区内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生源学校要按照市教体局制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动员,公布绵阳教体信息网址,在校内宣传栏张贴招生信息,向毕业班学生发放《招生指南》,积极配合市内职业院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每一名应届初中毕业生都能全面了解我市丰富的中职教育资源和招生信息。

三是统一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各地教体(社发)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地教体(社发)局应摸清辖区内初中毕业生生源底数,落实生源学校送生目标责任,避免生源流失。生源学校要客观、公正地指导自愿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填报志愿。网上报名结束,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将迅速将报读学生名单及志愿信息通知各中职学校,各校要抓紧与学生及取得联系,主动上门服务,办理招生手续。

六、中职招生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生源学校(含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招生学校(含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经济手段组织生源,严禁生源学校(含个人)吃回扣。

二是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各地各校必须尊重学生自愿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的权力,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和专业。

三是严禁招生学校擅自进入生源学校宣传。招生学校到县市区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动员工作必须提前报当地教体(社发)局备案,并在统一的招生宣传日进行,不得擅自进入生源学校做宣传动员工作。

四是严禁封锁招生信息。生源学校要有大局观,要有对每一个学生未来成长负责的责任意识,向学生公开招生学校信息,严禁封锁生源。

五是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除经市教体局批准的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中职学校不得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的学生。

凡违反以上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教体(社发)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学校校长及当事人分别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视其性质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招生学校违反招生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一至三年的中职招生资格。

市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2210217 (职成教科)2213260(监察室)。

附件1:绵阳市2013年具有中职招送生任务表

附件2:绵阳市2013年中职招生资格的学校及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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