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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黔东南中考择校生配额生特长生民族班招生

来源:2exam.com 2014-4-9 9:59:38

(一)关于择校生问题
今年,州教育局不再明确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但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择校需求的,须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教计发〔2003〕284号文件执行,并报州教育局审核批准。
(二)关于配额生问题
省教育厅明文规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面向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即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执行配额生政策,按招生计划的50%面向所在地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分配招生指标。配额生在录取时可在录取学校控制线下延50分录取。各校配额生具体指标分配办法由所在县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并于9月12日报州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省。配额生只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关于特长生问题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范围仅限于学校所在地的生源(州属学校和民办学校除外),不得跨县招收特长生。特长生的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和学校自行确定,但学生须填报志愿,并按志愿录取。
(四)关于民族班招生问题
为支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继续在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举办民族高中班,专门面向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阳布依族乡)的少数民族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招收应届毕业生50人。民族高中班主要招收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和仫佬族学生,如果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和仫佬族学生报读的生源不足,在保证每个民族乡至少招有1名主体民族学生的前提下,择优招收民族乡内愿意报读的其他少数民族学生或将仫佬族学生招生指标划拨到民族乡招生。招生采取指标到乡(镇)、填报志愿、提前录取的办法实施。凡户籍属于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少数民族学生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学生,有就读民族班意愿的,可在就读学校填报《2014年黔东南州民族乡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一份,并附户口复印件,5月中旬组织中考志愿填报时由学校进行初审,5月20日前由学校将材料报送县级民族部门审查,5月25日相关县级民族部门将材料呈报州民委审核,5月31日州民委将材料送州教育局对照核查填报志愿。凡录取到黔东南州民族高中民族班的学生享受民族经费资助政策。
(五)关于加分问题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农村双女户和独生子女的初中毕业生给予加分照顾政策,即乡镇及以下农村人口双女结扎户女生、独生子女,学生本人和父母都为农村户口,可给予10分的政策加分照顾。加分程序是:学生填报《2014年黔东南州中考考生计生政策加分申报表》(见附件四)一式一份,学校进行初审后,将申报表并附计生证件或证明于5月20日报请县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审查,5月25日由县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将材料统一报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5月31日送州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加分。中考加分工作必须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六)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问题
各县市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升学机会,凡在我州初中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凭身份证、暂住证、家长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在就学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其录取与当地考生同城待遇。各县市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要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七)关于凯里经济开发区,炉碧经济开发区学生参加中考问题
凯里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下司中学、碧波中学初中毕业生招生考试工作(包括体育考试)全权委托凯里市教育局负责,中考录取按学生报考志愿分别录取到凯里市或麻江县的高中学校。
(八)关于普职互通问题
普职互通工作是深化我州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机制改革,实现中等职业学校的就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升学教育相互渗透与融合的重要抓手。经报省教育厅批准,我州将在高中阶段学校全面推进普职互通工作(文件另发)。请各县市高度重视,主动做好相关工作,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增强高中阶段学生对接高考改革的能力。
(九)关于规范招生问题
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县市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按学生志愿、按分数做好高中阶段学生的录取,未经州教育局的同意,各县市和学校一律不允许跨地区招生和调剂录取,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州教育局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信息。各县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中考政策的执行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防止各种弄虚作假和泄密、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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