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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黔西南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黔东南州语委办 2013-4-20 14:40:06
黔西南州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体育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的规定,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使体育考试由单一的身体素质测试向综合评价转变,不断增强体育考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2013年黔西南州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13年黔西南州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依据《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进行考试,由过程管理评价和目标效果考试(身体素质、身体机能、运动技能)组成。分值为:过程管理评价10分、目标效果测试40分(身体素质15分、身体机能15分、运动技能10分),满分为50分。
三、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1、过程管理评价:按三个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进行评定。
2、目标效果测试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由学生在每类中选择一项测试。
四、考试时间
2013年5月31日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并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特殊考生的规定
1、免试: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2、缓考: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缓考时间务必在5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只能集中补考一次。
六、组织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州直学校应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县(市)、区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应根据考试工作的需要,配备主考、副主考、纪检干部、考务工作人员等。要严格挑选作风正派、大公无私、熟悉业务、工作认真、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作为考务人员。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务人员由“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选聘,并统一组织培训后方能上岗。
3、各县(市、区)考点设置应相对集中。以乡(镇)中学为主。
4、州直学校的考生由兴义市负责组织考试。
5、本校教师不得参与本校体育考试的所有考务工作。
七、考务工作要求
1、考场准备工作
(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良好的考场秩序。
(2)设置考试工作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
2、考试规则
(1)考生必须持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前30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场集中检录,并听从考务人员的指挥,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场,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场地。
(3)考试时实行考场封闭,除当地考生、主考、纪检干部、考务工作人员和测试教师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4)考生每项考试完毕,测试教师要当众口头公布该生考试成绩。
(5)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考试和评分过程中,如有舞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注意事项
1、考试前要精心编排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有关要求等,认真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各校必须做到先体检后考试(可结合毕业体检同步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考生的体育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高度重视考试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考生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
4、过程管理评价10分必须在学校和班级公示。
5、各县(市、区)于6月10日前将各校考试成绩报州招生办。
6、《2013年黔西南州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于州教育局。
九、其他工作安排
1、考试期间州教育局将派人到各考点对体育考试进行巡视、抽查和督查。
2、每个考点考试全部结束后,对所有的考生成绩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向社会公布。要明确专人将考试成绩:过程管理评价和目标效果测试之和录入计算机。
3、为加强监督,严肃考试纪律,各县(市、区)应设体育考试违纪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州教育局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   3223274
基础教育科   3223521
4、《准考证》、《考生成绩登记表(报名表)》等由各县(市、区)自行印制。
5、做好测试工作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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