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3】16号)精神,做好我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的指标生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智亮
副组长: 王静 田广廷 刘娟 滕启太
成 员:高伟 刘大伟 吕英爽 王邵华(家长委员会代表)
指标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王静
副组长:刘大伟
成 员:吕英爽 唐俊石 栾可民 田武忠 赵伟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范围: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
2.名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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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高中 |
1中 |
2中 |
9中 |
15中 |
17中 |
19中 |
39中 |
58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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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推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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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标生基本条件:
除具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推荐条件外,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不低于2B2C。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方式:
(1)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指标生推荐,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1中、2中、9中、58中、15中、17中、19中、39中八所学校限报一所)按申报的学校序列参加排序、推荐。
2.班级推荐
推荐方式:全体初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和三年的表现情况进行个人申报,结果上报班主任。经班主任审核无误后,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推荐,并上报教导处。
3.学校汇总排序
学校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4次期末学科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4次分数所占权重为:初一期末成绩占10%;初二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占20%、第二学期占25%;初三第一学期末成绩各占45%,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加5分;校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加2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属同一类别)。
B、担任的校内工作:学生会担任部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在班级任班长或团支书加3分;在学生会各部担任委员、班级卫生委员的学生加2分;在班级担任班委委员(卫生委员除外)和团支部委员加1分。(以上加分项目,担任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曾任职务的须两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C、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计算机、英语、创新大赛、电脑制作竞赛与机器人大赛、头脑奥赛、研究性学习等获奖成果,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全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2分;全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1分。(以上赛事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不同学科、项目可累计加分)
模型类、书画类、征文类加分上限为3分。(获全国一等奖加3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2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1分。)(以上赛事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
(3)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学校将学生以量化分数为依据,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依次推荐,额满为止。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学业考试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被推荐的学校,第一志愿不能报其他学校。
5.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公示,上报。
五、时间安排:
1、校办公会通过指标生评选推荐办法
2、 学校公示指标生评选推荐办法
3、 学校评选推荐指标生
4、 学校公示指标生推荐名单及材料。
5、学校向基础教育处(团委)报送指标生推荐名单(含电子稿)
六、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校设置办公电话:83101080
咨询电话:83101053
投诉电话:83101080
监督电话:8310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