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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推荐直升生工作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4-4-17 15:40:36

青岛第五十七中学
2014年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和市南区教育局关于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工作意见, 做好我校优秀毕业生直升和指标生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推荐机制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青岛第五十七中学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和指标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集体研究,分工负责,公开、公正地完成推荐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吴秀伟
副组长:张曙强    葛宏涛
成  员:徐  怡    崔雨风   
职  责:
(1)全面负责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
(2)审核《青岛第五十七中学2014年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及推荐名单。
(3) 领导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根据《青岛第五十七中学2014年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分工开展工作。
2.工作小组:
组  长:葛宏涛(兼)
副组长:崔雨风 
成  员:杨春意  余美红  堵广军  李建双  刘宗强  李莉  杨媛媛  韩燕  张强
职  责:
(1)制定《青岛第五十七中学2014年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
(2) 接收、汇总学生申请。
(3)根据方案要求,进行学业成绩的核算和综合素质得分的认定,根据成绩推荐出初选名单。
(4)完成推荐直升生、指标生的公示、报批等工作。
3.监督小组:
组  长:张曙强(兼)
组  员: 赵秉娟  周璐璐 韩洪君 纪诺 李雪松 李磊 郝林华  王海鹰
职  责:
(1)全程参与方案制定、推荐工作。
(2)监督评选推荐工作。
(二)制度保障
依据青岛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同时按照《青岛第五十七中学毕业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严谨、规范、公开地开展推荐工作。
二、名额分配
 1中 2中 9中 58中 15中 17中 19中 39中
指标生名额 5 9 5 8 5 5 5 0
其中直升
推荐名额 2 4 2 4    
三、推荐报名条件
1.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休学一年及以上,未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不能参加直升推荐。
2.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均达到A等级。
3.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集体活动,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4.学习勤奋,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申报直升生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科目成绩为 2A1C (含2A1C)以上,申报指标生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历史会考科目成绩为 2B2C (含2B2C)以上(其中历史待测),其它考查学科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5.须符合相关招生学校规定的条件。
四、推荐办法及步骤
1.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南区教育局批准后公示。
2.学生申请
学生个人向学校提出直升、指标生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
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得兼报其他学校。被推荐而未被录取的直升生和被推荐的指标生,高中报名第一志愿仍须报考被推荐志愿高中学校。
3.学校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1)学业成绩:主要考核学生三年的学业成绩。
(2)综合素质:主要考查学生三年的综合素质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各类证书、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12点前。)
考核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若考核成绩相同,按以下原则处理:
A学业成绩优先者列前;
B若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均相同,则分别依据初三第一学期期中测试成绩,成绩优先者列前。(该款项只在规定推荐数额末位学生综合成绩位次出现并列时使用。)
4.依据向各高中学校“推荐办法”(见附件1、2、3、4、5、6),对申报学生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排名先后推荐,额满为止。

五、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工作日程
日期(星期) 工作安排
4月2日(三)至4月4日(五) 制订2014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
4月8日(二) 将2014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
4月14日前 公示2014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召开申报指标生、直升生学生家长会
4月15日(二)上午12:00前 申报指标生、直升生学生上交报名表及各种证明材料
4月17日(四) 评选推荐指标生、直升生
4月18日(五)至4月20日(日) 公示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单及材料,打印推荐直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4月21日(一) 到区教育局报批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单(含电子稿)及直升生推荐证明
4月23日(三) 到普通高中报送直升生推荐材料
4月26日(六)至4月27日(日) 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直升生综合素质测试
4月28日(一)至4月30日(三) 普通高中学校公示拟录取直升生名单
(4月28日上午9:00开始公示)
5月5日(一) 1.上午9:00,普通高中学校发放直升生录取通知书
2.学校指标生登记表报区教育局审批
5月6日(二) 发放已审核通过的指标生登记表
 
六、本方案自2014年4月起执行,相关事宜由学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咨询电话:85892187     投诉电话:85909836 
 家长委员会监督邮箱:lulu20zhong@163.com   市南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8729256
附件:1.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推荐青岛一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2.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推荐青岛二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3.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推荐青岛九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4.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推荐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5.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推荐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指标生办法
 6.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直升申请表

  青岛第五十七中学                                                         2014.4


附件1       
青岛五十七中
2014年推荐青岛一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由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由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择优推荐,集体确定拟推荐名单。
一、学业成绩评定
初一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10%计算;初二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20%计算;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按照40%计算,根据五次考试成绩,合计学生总分,做为学生学业成绩。对于后转入学生,按照初二和初三该生在级部中位次的平均值取初一年级的成绩测算。
二、综合素质评定
1.获奖情况:
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竞赛中获奖给予加分: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获奖情况”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活动获奖才获相应加分,以公章或上级文件为准。其中学科类只包括文化课类,学科类中同学科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学科可累计加分。其他类别中分别按最高奖项加分。所有证书只第一作者享受加分。如果提交材料不属实,取消参加推荐的资格。
2.承担学校工作: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长助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可加2分;校长助理、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校团委委员、少先队大队委员、学生会干事(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0.5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两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三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不包括升旗仪式)视情况最高加1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加分)
3.荣誉称号:
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初三年级校三好学生以第一学期初评结果为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同一类别)
三、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额满为止。
考核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


附件2   
青岛五十七中
2014年推荐青岛二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由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由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择优推荐,集体确定拟推荐名单。
一、学业成绩评定
初一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10%计算;初二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20%计算;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按照40%计算,根据五次考试成绩,合计学生总分,做为学生学业成绩。对于后转入学生,按照初二和初三该生在级部中位次的平均值取初一年级的成绩测算。
二、综合素质评定
1.承担学校工作: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长助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可加2分;校长助理、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校团委委员、少先队大队委员、学生会干事(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0.5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两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三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社团优秀负责人、学生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的优秀主持人(不包括升旗仪式)视情况最高加1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加分)
2、获奖情况:
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竞赛中获奖给予加分: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获奖情况”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活动获奖才获相应加分,以公章或上级文件为准。其中学科类只包括文化课类,学科类中同学科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学科可累计加分。其他类别中分别按最高奖项加分。所有证书只第一作者享受加分。如果提交材料不属实,取消参加推荐的资格。
3.荣誉称号:
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初三年级校三好学生以第一学期初评结果为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同一类别)
三、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额满为止。
考核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

附件3  
青岛五十七中
2014年推荐青岛九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由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由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择优推荐,集体确定拟推荐名单。
一、学业成绩评定
初一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10%计算;初二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20%计算;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按照40%计算,根据五次考试成绩,合计学生总分,做为学生学业成绩。对于后转入学生,按照初二和初三该生在级部中位次的平均值取初一年级的成绩测算。
二、综合素质评定
1.荣誉称号:
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初三年级校三好学生以第一学期初评结果为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同一类别)
2.获奖情况:
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竞赛中获奖给予加分: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获奖情况”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活动获奖才获相应加分,以公章或上级文件为准。其中学科类只包括文化课类,学科类中同学科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学科可累计加分。其他类别中分别按最高奖项加分。所有证书只第一作者享受加分。如果提交材料不属实,取消参加推荐的资格。
3.承担学校工作: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长助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可加2分;校长助理、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校团委委员、少先队大队委员、学生会干事(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0.5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两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三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不包括升旗仪式)视情况最高加1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加分)
三、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额满为止。
考核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


附件4  
青岛五十七中
2014年推荐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指标生办法
由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由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择优推荐,集体确定拟推荐名单。
一、学业成绩评定
初一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10%计算;初二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20%计算;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按照40%计算,根据五次考试成绩,合计学生总分,做为学生学业成绩。对于后转入学生,按照初二和初三该生在级部中位次的平均值取初一年级的成绩测算。
二、综合素质评定
1.荣誉称号:
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初三年级校三好学生以第一学期初评结果为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同一类别)
2.获奖情况:
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竞赛中获奖给予加分: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获奖情况”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活动获奖才获相应加分,以公章或上级文件为准。其中学科类只包括文化课类,学科类中同学科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学科可累计加分。其他类别中分别按最高奖项加分。所有证书只第一作者享受加分。如果提交材料不属实,取消参加推荐的资格。
3.承担学校工作: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长助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可加2分;校长助理、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校团委委员、少先队大队委员、学生会干事(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0.5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两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三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加分)
三、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额满为止。
考核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

 

附件5                          
青岛五十七中2014年
推荐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
指标生办法
由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由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的综合量化考核成绩,择优推荐,集体确定拟推荐名单。
一、学业成绩评定
初一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10%计算;初二年级第一、二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各按20%计算;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考学科总分权重按照40%计算,根据五次考试成绩,合计学生总分,做为学生学业成绩。对于后转入学生,按照初二和初三该生在级部中位次的平均值取初一年级的成绩测算。
二、综合素质评定
1.荣誉称号:
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初三年级校三好学生以第一学期初评结果为准。(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属同一类别)
2.获奖情况:
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类、科技类、信息技术类竞赛中获奖给予加分: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获奖情况”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活动获奖才获相应加分,以公章或上级文件为准。其中学科类只包括文化课类,学科类中同学科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学科可累计加分。其他类别中分别按最高奖项加分。所有证书只第一作者享受加分。如果提交材料不属实,取消参加推荐的资格。
3.承担学校工作: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长助理委员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可加2分;校长助理、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校团委委员、少先队大队委员、学生会干事(任期一年以上)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一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0.5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两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分,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满三年视工作情况最高加1.5分;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不包括升旗仪式)视情况最高加1分。(以上各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加分)
三、根据学生志愿,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额满为止。
考核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
附件6    
青岛五十七中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直升申请表
姓名  班级  申请学校 
荣誉称号 
获奖情况 

 

 

 

 

 

承担学校工作 

本人承诺:若被推荐为        高中指标生(直升生),普通高中第一志愿一定报考该校。
学生签章  家长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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