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6中2015年直升生、指标生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认真研读并贯彻落实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 中制定的2015年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直升、指标的实施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原则,进一步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校对学生多元评价进行的有效探索;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并征求家长代表意见,特制定此推荐方案。
二、机制保障
1.组织保障
成立青岛第二十六中学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推荐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成胜 副组长: 张艳
组 员:孔岩、孙晓梅、何雁、代兴国、黄磊、李刚、朱旭、吴学峰、张慧勇、孙巍李进
家长代表:王雁 纪静 王斌 崔文 杨鸿 毕应慧 薛晶晶
工作小组:
组 长:张艳 副组长:何雁 孙晓梅
成员: 孙巍、张玲、李进、刘茜、张慧勇、李宁、
孟文波、胡朝晖、刘玲、姚蓓贝、姜海燕
2.机制保障
依据市教育局以及市南区等文件要求,推荐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直升生、指标生条件明确、推荐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推荐名单以及相关评价公示。
三、推荐名额
根据市南区教育局文件推荐直升生、指标生名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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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
2中 |
9中 |
58中 |
15中 |
17中 |
19中 |
39中 |
合计 |
指标生总人数 |
9 |
18 |
9 |
15 |
10 |
7 |
9 |
1 |
78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4 |
8 |
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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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四、推荐报名条件
1、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含暂读生)。
2、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 A 等;
3、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表现优秀;
4、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突出;
5、直升生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B;指标生依据市教育局要求做好推荐。
6、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五、推荐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2015年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额
(二)、学生个人申请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直升生、指标生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按照学校要求一式两份汇总申报学生名单,班主任签字后并和学生个人申请表一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教导处。
2、学生只能申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能兼报其它学校。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考同一高中学校。凡是被推荐为指标生的学生,第一志愿学校必须与推荐的学校一致。
(三)、学校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优质高中学校具体发布的2015年推荐直升、指标生的实施方案,本着能够将我校推荐的所有的优秀学生输送到高中学校,使他们的潜能以及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思想,推荐选拔适合的学生。
1、素质资格认定
学校工作小组对报名的推荐生进行综合素质资格审查,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确认资格。
2、学业成绩评定:
将初中阶段主要测试成绩分年级按一定进行比例折算后累计为最后的学业成绩(其中地理、生物、历史按照80分计入总分折算,思品和信息技术成绩不计入总分)
学段 |
初一上期末 |
初一下期末 |
初二上期末 |
初二下期末 |
初三上期末 |
初三下一模 |
比例(%) |
5% |
5% |
15% |
15% |
30% |
30% |
3、综合素质评定
目前根据2015年高中学校的有关直升、指标生的推荐原则和方案,制定相关的综合素质的评定要求
(1)申报青岛一中直升指标的学生综合评定
申报学生学业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从高到低按序推荐,确定直升和指标入围人数(备注:综合学业成绩相同根据中考学科组合分数进行排序)。然后再按照青岛一中的选拔内容进行直升生选拔,即将入围学生三年的数学和英语这两科的成绩按照比例折算累计,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直升学生人选,未选拔上的学生推为指标生(备注:这两科成绩相同情况依据综合学业成绩)。
(2)申报青岛二中直升、指标的学生综合评定
I、学业成绩核算
申报学生学业成绩按比例折算后进行从高到低排序,学业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学生为基准分值(90),然后依次进行权重折算,此次权重折算出的分值作为学业成绩的依据。
II、综合素质核算
综合素质量化分值:根据申报学生的综合素质量化的成绩的第一名学生为基准分值(10),然后依次进行权重折算,此次权重折算出的分值作为综合素质的量化成绩的依据。
备注:具体的综合量化加分情况见附件1和2
III、综合评定
根据学生学业权重成绩(总分值90)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权重分数(总分值1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序确定直升生和指标生的推荐学生(备注:综合学业成绩相同根据中考学科组合分数进行排序)。然后根据高中学校选拔内容,将入选的学生三年的数学和物理成绩进行折算(总分值80),并对入选学生进行面试(总分值20),按照这两项的总分进行排序确定直升生人选,未入选的学生推为指标生。
(3)申报青岛九中直升、指标的学生综合评定
申报学生学业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从高到低按序推荐,确定直升和指标入围人数(备注:综合学业成绩相同根据中考学科组合分数进行排序)。然后按照青岛九中的选拔内容进行直升生选拔,即将入围学生三年的数学、物理、化学这三科成绩按照比例折算累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直升学生人选,未选拔上的学生推为指标生(备注:这三科成绩相同情况依据综合学业成绩)。
(4)申报青岛五十八中直升、指标的学生综合评定
申报学生学业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从高到低按序推荐,确定直升和指标入围人数(备注:综合学业成绩相同根据中考学科组合分数进行排序)。然后按照青岛五十八中的选拔内容进行直升生选拔,即将入围学生三年的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这四科成绩按照比例折算后累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直升学生人选,未选拔上的学生推为指标生(备注:这四科成绩相同情况依据综合学业成绩)。
(5)申报青岛15中、17中、19中、39中指标生评定
申报学生学业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从高到低按序推荐,确定指标人数(备注:综合学业成绩相同根据中考学科组合分数进行排序)。
(四)校内公示拟推选名单三天
(五)正式确定推选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
六、学校直升生、指标生推荐方案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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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星期)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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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三)至4月10 |
学校直升生、指标生评选推荐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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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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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修订2015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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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10日(五) |
1、学校将2015年直升生、指标生评选方案报
区教体局教育科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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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发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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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12日(日)前 |
学校公示2015年指标生、直升生评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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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13日(一) |
1、学生上交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中午12:00)之前,学校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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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月14日(二) |
1、汇总所有参加直升、指标学生的成绩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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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二中直升选拔的学生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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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月15日(三) |
学校评选推荐直升生、指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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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月17日(五)至4月19日(日) |
1、学校公示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单及材料,打印推荐直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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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直升、指标生的家长会,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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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月20日(一) |
1、学校到区教育局报批直升生、指标生推荐名单(含电子稿)及直升生推荐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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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升学生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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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月21日(二)—4月24日(五) |
培训参加直升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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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月22日(三) |
学校到普通高中报送直升生推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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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月25日(六)至4月26日(日) |
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直升生综合素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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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月27日(一)至4月29日(三) |
普通高中学校公示拟录取直升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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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月4日(一) |
指标生登记表报区教育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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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月5日(二) |
发放已审核通过的指标生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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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5月16日(六)至5月21日(四) |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报名)网上报名(指标生、特长生同时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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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月24日(日) |
普通高中招生集中现场确认报名(含指标生、特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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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月25日(一) |
普通高中招生补充现场确认报名(含指标生、特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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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关纪律规定:
1、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家长监督。
2、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综合成绩的计算、核实、证书核实由教导处负责。
咨询电话:68603818
监督电话:68603866
青岛第二十六中学
2015年4月8日
附件1:综合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成果应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等。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
B、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的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有关学生活动的优秀组织者;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的优秀主持人。(按照最高项计分,此项赋分最高4分):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3分;部长2分;委员1分;团支部书记、班长、卫生委员2分 ;团支委 、班委会委员;1分(以上加分项目,担任现职务的须一年以上,若职务重叠的,以最高加分为准,不累计加分)
学校及以上大型学生活动的优秀组织者、主持人;1分
C、学生在进入初中以来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项获奖,并经市教育局认定。
I 、(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
(1)、初中阶段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5分;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1分
(2)、青岛市少科院小院士2分
(3)、国家一级运动员5分
II、学科竞赛获奖成果: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项获奖,并经市教育局认定;(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此项赋分最高不超过15分)
附件2: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评定以及赋分标准
(一)类别
1.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备注:电脑程序设计竞赛与此项同类别,不累计加分
2.山东省初中学生创新实验大赛
3.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4.头脑奥林匹克竞赛
5.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程序设计竞赛、电脑打字竞赛、电脑作品评选、电脑机器人竞赛)
6.全国初中物理“边学边实验—做中学”学生实验操作能力比赛
7.模型类比赛和无线电测向(航空航天模型竞赛、航海模型竞赛、静态模型制作比赛、四驱车、遥控车模普及赛、无线电测向普及赛、“七巧科技”竞赛)
(二)、赋分标准
全国一等奖 5分;全国二等奖、省一等奖 4分;
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市一等奖 3分;
省三等奖、 市二等奖 2分; 市三等奖1分;
D、其它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此项指B、C两项中未包括的能突出反映学生素质的成果,其中学生进入初中以来所参加的各种奖项(必须由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项获奖,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此项赋分值不超过2分);
赋分标准:市及以上一等奖 2分; 市二等奖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