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中2016年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
青岛三中是山东省规范化学校、青岛市素质教育优秀等级学校、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着优越的办学设施和师资队伍。近几年,由于学校对艺体特长生教育的重视,艺体特长生已成为我校高考录取中一个新的亮点。尤其是伴随着学校行进管乐队的成立,需要储备相关专业的后备人才。为了加快学校多样化的发展,促进学校素质教育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3号)要求,我校决定今年继续招收艺体特长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召东
副组长:鲁守宏、贾廷深、许 帅、李 杰
纪检委员:李 杰
组员:程 毅、梁荣饶、朱凤鸣、薛江涛、曲琳娟、王树清
二、招收专业类别及计划:
1.音乐(包括木管、铜管、打击乐器)
2.美术(含软笔书法)
3.田径(竞走除外)
报名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
1.报名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2)身体健康。
(3)青岛市市内三区在籍、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报考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普通班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艺术类(含音乐、美术专业)报名相关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在青岛市教育局主办的中小学生艺术节各项比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学生。集体项目获得二等奖的骨干学生(须有学校证明和组织评奖部门的证明)。
(2)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项艺术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参加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音乐、美术(业余)考级,获得6级(含6级)以上的学生。
3.体育类报名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获得青岛市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八名的学生。(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2)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的学生。(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3)获得区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第一名的学生。(须提供组织部门成绩证明等)
四、资格认定
1. 报名
(1)时间:5月7日8:00-17:00
(2)地点:教师发展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