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2016年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学校直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级领导和家委会代表各1人担任,成员由学校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7-9人组成。负责对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的领导。
2. 成立学校直升生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初三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9-11人组成。负责对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审核、推荐工作。
3. 成立学校直升生推荐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党委政府分管教育领导担任,成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代表和学校工会干部5-7人组成。负责对直升生推荐工作的全程监督。
4. 成立班级直升生推荐工作监督小组。选举组长1人,副组长1人。学校根据班级数量统一组织推荐班级直升生推荐工作监督员,班级监督员由2人组成,1人为教师,1人为家长。教师从初一初二备课组长、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中层干部中推荐,家长从初三家长中推荐。负责班级申报学生三年学习成绩、标志性成果汇总和班级组织确认时的监督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数量
1. 范围:在注册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而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三优秀学生。
2. 名额:
推荐高中 平度一中 平度九中 侨中、开发区高中
直升推荐人数
三、推荐生基本条件
1. 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 A 等。
2. 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3. 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高,表现优秀。
4. 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2B(侨开2C),信息技术会考成绩达到合格等级。
四、推荐方法及步骤
1. 宣传。学校公示四所高中的《2016年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直升生分配名额和《平度市2016年初中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
2. 学生申请。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参加各高中的直升生推荐,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直升申报表》,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报班主任。学生只能从平度一中、平度九中和侨开学校中选择一所申报。
3. 班级确认。班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全体学生、所有申报直升学生的家长和其他学生家长代表,审核申请直升推荐的学生三年的学习成绩及相关标志性成果并签字确认。
4. 学校推荐。学校直升生推荐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量化,然后按照所申报的学校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成绩
以初中三年6次学业水平测试(初一为语文、政治、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七科;初二为语文、政治、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生物八科;初三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初三上学期)、物理、化学、历史七科)的成绩为依据,6次分数所占权重为:第一、二学期期末成绩各占5%;第三、四学期期末成绩各占15%,第五、六学期模拟考试成绩各占30%。
(2)综合素质
A、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不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B、竞赛获奖:
初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计算机、电脑制作竞赛与机器人大赛、(责任科室:教学研究指导中心信息中心),创新大赛、头脑奥赛、模型类(责任科室:基教办),研究性学习、征文类、发表作品(责任科室:教学研究指导中心初中组),书画类(责任科室:体卫艺)等获奖成果,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省二等奖、青岛市一等奖加3分;青岛市二等奖加2分;青岛市三等奖加1分(以上赛事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同类别比赛只加最高奖项,不同类别比赛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成绩汇总。
学生的量化分数=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得分。学校依据学生的量化分数,按照所申报的直升学校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依次推荐,额满为止。报名人数少于所分配推荐名额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组织二次报名,二次报名者只能竞争剩余的名额。
5.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监督小组签字确认。
6.公示。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和学生《申报表》以及相关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所直升学校的招生办公室。
五、日程安排
程 序 时 间 内 容
招生宣传 待定 召开学生会、家长会,宣传有关政策,公布直升生推荐方案和分配名额
学生申报 待定 学生根据直升生推荐条件,自主申报直升生资格
班级确认 待定 班主任组织任课教师、全体学生、所有申报直升学生的家长和其他学生家长代表,审核申请直升推荐的学生三年的学习成绩及相关标志性成果并签字确认
学校推荐 待定 学校推荐直升工作小组对申报的学生进行推荐
推荐公示 待定 学校将参加直升生推荐的学生情况和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统一报名 待定 各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相关学校招生办公室
笔试 待定 学校统一组织获得直升资格的学生参加申报学校组织的人文和科学素养综合测试
公布面试名单 待定 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学生参加面试
面试 待定 组织学生参加综合素养面试
名单公示 待定 公示推荐直升班学生名单
录取 待定 到录取学校统一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有关纪律规定
1. 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2. 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 学校设置咨询投诉电话:88368113(基教办)
4. 市教体局监督投诉电话:88360355(审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