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今天出台。《方案》包括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两部分,自2012级初中学生开始实施。
据了解,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改革有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全面实行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制度。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全市统一命题。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学校自主命题。二是实行学生多次考试制度。九年级学生对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考,以最好成绩为准。
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四项主要内容:一是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为主,将学生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录取新生。二是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建立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禀赋的学生选拔机制。三是实行小班化招生政策。到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内。从2014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均不再招收择校生。四是根据新建高中建设进度,逐步调整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新建局属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市内三区和学校驻区(市)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