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坚持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坚持运动兴趣的培养和增强学生体质锻炼相结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 县上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何宏谦
副组长:郭自华 阮荣学 徐前程 陈富中 王先虎
成 员:各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鹿城中学校长。
主要工作职责:全面安排部署考试工作,审查考试安排及实施办法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确定考试场地,负责审核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解决考试期间遇到的问题。
领导机构下设巡视组、纪检组、平时考核组、终结性统一考试组
1.巡视组
组 长:徐前程
副组长:陈富中 王先虎
职责:督查实施终结性统一考试工作人员是否按时、遵规、守纪组织考试,解决考试当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2.纪检组
组 长:阮荣学
成 员:刘 栋
工作职责:负责对学校平时考核成绩的监督检查;对终结性统一考试的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纪事件调查处理。县教体局监察室电话:6372837,县招办电话:6362615.
3.平时考核组
组 长:郭自华
副组长:王贵敏 各校校长
成 员:主管教学副校长 教导主任、副主任、初三班主
任、初三体育教师
职责:负责考生三学年的平时体育考核和体育课成绩的汇总和上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终结性统一考试组
组 长:陈富中(兼)
副组长:王先虎(兼)
成 员:汪源 闫贵宾 周春宝和抽调的体育教师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人员的抽调、培训以及考生报名、准考证发放、实施考试、成绩汇总及合成工作。
三、 考试对象
凡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均须参加体育统一考试,凡无故不参加考试的的考生,不得录入高一级学校就读。
四、 考试报名
体育终结性统一考试报名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报考号按照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的顺序号。
五、 考试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分别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种形式组成:
(一)平时考核和体育课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总分为15分)。
1.平时考核:根据考生平时在校体育锻炼情况确定
考生的平时考核分学年进行,每学年满分为2分,共计6分,采取考生自评,学生互评、体育课教师和班主任联评确定,并张榜公布,接受学生监督。
2.体育课考试成绩:体育课成绩每学年满分为3分,共计9分,要求成绩真实。
(二)终结性统一考试由县上统一抽调体育教师组织考试(总分为35分)。
1.考试科目
项目一(测耐力、心肺功能):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三项中自选一项;
项目二(测速度、爆发力):立定跳远和50米跑两项中自选一项;
项目三(测力量):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和前掷实心球三项中自选一项;
项目四(测技能):篮球、排球和足球三项中自选一项。
2.计算办法:考试成绩=(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4×35%
3.考试顺序
先分三组测试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测试结束后,进行项目一的测试。
六、对因残疾、伤病而无法参加体育考试学生的处理
1.残疾考生: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没有运动能力),可以申请免试。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经县招生部门审定后,按照满分50分计入升学考试成绩。对于患其他疾病的考生(如: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恶性肿瘤、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慢性骨髓炎、血液疾病),凭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按照终结性统一考试分数的80%(即28分)计入总成绩。
2.因伤所致不能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对因伤所致不能参加当场考试的考生凭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所在学校证明可以实行缓考,但必须在考后15日之内集中在县城进行,逾期未参加缓考的,则按照终结性统一考试分数的80%(即28分)计入统考成绩。
七、统一考试免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其统一考试成绩按35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1.初中阶段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初中阶段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学生;初中阶段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省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八名学生;初中阶段在教育部(含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十二名学生。
2.统一考试免试资格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击剑、武术、健美操、啦啦操。
3.申请免试程序:学校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连同取得比赛成绩须在校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免试条件学生名单连同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通知文件、秩序册、成绩册及《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免试资格审核表》(附件)报县科教体局体育股审核盖章。审核后,县招办将审核汇总的学生名单(姓名、性别、学校、班级、参加赛事、获得成绩、名次)在商南教育信息网面向社会予以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八、考试地点
按照“场地达标、方便就近、相对集中、确保安全”的原则,结合各校体育测试工作调研意愿,共设7个考点:
鹿城中学考点:该校考生。
县初级中学考点:该校考生。
富水镇初级中学考点:该校考生。
试马镇初级中学考点:试马镇初级中学、清油河镇初级中学考生。
金丝峡镇初级中学考点:金丝峡镇初级中学、梁家湾九年制学校考生。
赵川镇初级中学考点:赵川镇初级中学、十里坪镇九年制学校、白鲁础九年制学校考生。
湘河镇初级中学考点:湘河镇初级中学、白浪九年制学校、水沟九年制学校考生。
九、工作要求
1.县考试管理中心要加强组织实施工作,普教股、体育股要密切配合协作,各校要成立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负责对考生平时体育考核的领导和县上体育统考的协调配合,确保体育考核考试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安全、顺利。
2.考生选报的体育考试项目一旦确定上报不得更改。
3.县考试管理中心对本次组织的初中毕业生终结性体育考试安全负总责,学校对体育考试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考试前,县考试管理中心要制定考试安全总预案,各校要制定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方案,上报招办备案。各校要通过安全教育、体质健康筛查、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经医生证明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要坚决实行免考。若因学校核查不到位,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校要对考试必须的体育器材、场地进行检查,需要增添和维修的要尽快完成,确保训练、考试顺利进行。
5.要加强体育考试改革政策的宣传,让考生及时了解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指导考生根据自己的体育兴趣、运动爱好、技能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项目,科学指导,强化训练。
6.学校要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杜绝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纪考生予以扣分(1-5分),并追究学校管理责任,将考风考纪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范畴。
抄送:市教育局。
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商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5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
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免试资格审核表
市、区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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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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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长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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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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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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