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升学有规定——在太原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可享受与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在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可享受与太原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应届初中生、往届生或具有太原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县市区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含幼师、特师)、职业高中(职业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