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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国际学校2016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6-4-25 20:05:41

潍坊滨海国际学校2016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潍教字〔2016〕7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12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招生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能力、健全人格、发展个性,坚持统筹兼顾、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招生范围:潍坊市区。计划招生:300人。
四、2016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星期六)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6月12日
(星期日)
数学(8:30—10:30)
化 学(14:00—15:30)
历 史(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一)
英语(8:30—10:30)
 
6月14日
(星期二)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
1.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16年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
主  任:曹法堂
副主任:任子华
成  员:袁洪涛、袁学礼、单建新、蔡树清、周凤果。
2.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招生方案、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  任:曹法堂
副主任:任子华
成  员:袁洪涛、袁学礼、单建新、蔡树清、冯德波、周凤果、张效林(社会人士)、刘长波(社会人士)、孙广茂(社会人士)
3.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主  任:单建新
成  员:袁学礼、蔡树清、周凤果
咨询电话:0536-5308269;13562605992(单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wfbhis.com/
六、报名与填报志愿
(一)考试报名
凡潍坊市区考生均可在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选报我校,也可在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录取时,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的考生,须登录潍坊教育信息港(www.wfjyxxg.com)中考平台系统或我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4月25日-27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并上传学生本人电子照片。考生填报志愿并核实无误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信息确认表》”),核实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无误并经监护人签字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在网络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信息,打印《信息确认表》或网络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再更改志愿学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非常慎重并认真核实。第一志愿不填报我校的考生,须登录第一志愿学校网站报名,可在民办学校志愿选择填报我校。
2. 现场确认。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于4月28日8:00-17:00,到我校(立达楼411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户口簿;3.信息确认表。
其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不须到校现场确认。
(二)关于市区以外初中学校学生的报考
潍坊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可直接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填报我校。
1.市区外学生报名
户籍在市区而在市区外初中学校就读,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学生,须于4月13日-15日到市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现场审核时须提报以下材料:
(1)在市区以外县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以及就读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2)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相应的监护人在市区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暂住证(或居住证)。
2.市区外学生考试
(1)在潍坊市各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原就读县市区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中县市初中毕业生在各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信息技术科目须同时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于5月24日前交我校(其中信息技术成绩证明和证书、考查科目成绩证明于4月21日前交我校)。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于5月24日前交我校。
(2)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我校不予录取。须参加滨海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区公共事业局统一安排。其信息技术科目成绩的认定,须由考生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21日前交我校。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且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于5月7日前交我校,我校汇总后统一报区事业局教育科,由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其综合素质等级并在我校网站公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七、特殊考生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特殊考生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以上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录取时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4.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其中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符合享受中考照顾录取政策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逐级报市教育局审核。
5.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听力残疾学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市区以外考生,符合特殊考生条件的,报名确认时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我校,统一到市教育局审核。
所有特殊考生均须在初中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为加强监督,市教育局将在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所有特殊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八、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九、录取方式和程序
我校将采取综合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按照考生志愿(包括两类:一是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的考生,二是未被第一或二志愿录取且民办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十、具体录取流程
将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结果等级分为三个组合进行录取。分别是: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为第二组合(简称“理化体”);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及实验操作技能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组合内等值互换。
录取时先按第三组合由高到低排序,择优预录不低于150%,再按第二组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预录不低于130%,最后按第一组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预录100%。若达不到预录100%,则按下列办法预录余下的计划:在三个组合中因某个组合成绩未达到标准的考生在不同组合之间进行学科等级调整,调整后,重新按上述顺序录取。调整方法如下:第一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若调整后超过预录计划数,按照下列办法录取:按数、英、理、化;语、综合素质;体育与健康、生、政、史、地、实三个组合先后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按原始成绩优先录取语数英、理化生等级高的考生;同等情况下按各科原始成绩优先录取相对高等级科目多的考生。
 
本实施办法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负责解释。
 
潍坊滨海国际学校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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