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圣源高级中学2013年高中招生录取
实施方案
潍坊圣源高级中学系坊子区一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地点位于坊子新区崇文街19号(坊子新区凤山路与崇文街交叉路口西150米路北)。根据潍坊市教育局《2013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3】14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为做好2013年我校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3】14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能力,健全人格,发展个性;坚持统筹兼顾,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我校2013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
1、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13年高中招生的组织、协调、调度。
组 长:韩忠民
副组长:韩佃花、周玉兰
2、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 任:韩忠民
副主任:周玉兰
成 员:李国利、徐成义、卢宗玉、李忠江(纪检)、
陈 良(社会人士)
3、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主 任:李国利
成 员:贾梅香、田国顺、马 骁
咨询电话:2283602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民校生200人(其中坊子区100人,中心市区100人)
招生范围:坊子区及中心市区(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
五、报名
坊子区考生第一志愿可以填报潍坊四中,也可以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我校。
中心市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中心市区公办高中的,第四志愿可以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填报中心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第二志愿可以填报我校。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需到我校现场报名。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4月25日-28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4月27-30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潍坊四中网站,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并上传学生本人电子照片。填报并核实无误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2013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报名登记表》,经监护人签字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潍坊四中教导处进行现场确认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招生范围以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须直接到潍坊四中教导处现场报名并确认。
考生到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2.户口簿;
3.报名登记表;
4.报名考试费。
(三)报名时间、地点:
1、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4月25日—30日。
2、报名地点:潍坊四中教导处
六、考试与评价
1、学科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市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试时间为6月12、13、14、15日。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
(星期三)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四)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月14日
(星期五)
英语(8:30-10:30)
6月15日
(星期六)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2、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实验操作技能、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信息技术等的考试与考查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负责。
七、录取标准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
录取时采取坊子区与中心市区分别录取的方式。其中坊子区考生录取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等级中最高的一科降低一个等级后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起参与录取。
录取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1、录取时先看语数英综组合,再看理化体组合,后看政史地生实组合,三个组合结合录取。
2、录取时,将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分为三个组合结合录取,分别是: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组合内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为第二组合(简称“理化体”),组合内等值互换;实验操作技能等级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组合内等值互换。如:语文A、数学B、英语C、综合素质B可等值于语文B、数学B、英语B、综合素质B;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级可等值对待,如物理A、化学C、体育B可等值于物理B、化学B、体育B,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实验操作技能等级可等值对待,如:生物C、思想品德A、历史B、地理B、实验B可等值于生物B、思想品德B、历史B、地理B、实验B。
3、相同情况下,按数学、英语、语文、综合素质、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实验学科顺序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八、特殊考生录取照顾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须有军官证和师政治部证明,26军所属部队须有军政治部证明,下同),烈士子女(须有烈士证和市级民政部门证明),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须有市级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子女(须有市级民族事务部门证明和户口簿),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1个等级。
4.对独生子女(须有独生子女证),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意见》(潍发〔2009〕20号)规定,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