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全面考查、多次考试、“分数+等级”呈现等措施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
二、适用范围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初中学生适用本意见。
三、考试内容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在初四学年末进行;历史和生物学考试在初三学年末进行;信息技术和地理考试在初二学年末进行。初二已参加地理、信息技术考试,初三已参加历史、生物学考试,但对成绩不满意的考生,可在初三、初四时申请重考一次,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语文满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数学满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再对计算器使用进行专门考查。
英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与听力,口语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满分80分,听力考试满分10分,口语考试满分10分。笔试与听力考试同时进行,时间90分钟;口语考试单独进行,时间5分钟,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测试。以后逐渐实现听力、口语考试同时进行,不再单独考查听力。
物理笔试满分90分,时间90分钟;实验技能考试单独进行,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
化学笔试满分70分,时间80分钟;实验技能考试单独进行,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
生物笔试满分70分,时间60分钟;实验技能考试单独进行,采用在实验室现场测试、现场评价的方式。
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笔试的方式,满分70分,时间为60分钟。
历史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满分70分,时间为60分钟。
地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满分70分,时间为60分钟。
体育考试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满分60分。随着管理系统的完善,将逐步采取现场测试与日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信息技术考试采用闭卷、上机操作的方式,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信息技术考试由我市自行组织,不再参加山东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实验技能考试中的生物学实验技能每个学生必考,物理、化学实验技能每个学生抽测其中的一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总分为560分;政治、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实验技能成绩用等级呈现,均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满分的88%(含)以上为A等,
88%以下至74%(含)之间为B等,
74%以下至60%(含)之间为C等,
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5%、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则按考试总人数的25%、35%、30%的比例划定;
(二)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共5科。考查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等级呈现,均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成绩的使用和管理
(一)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
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
五、组织实施
学业考试成绩要在每次考试结束后15天之内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