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测试项目及办法 (一)音乐类 1.测试项目 专业特长(每位考生限报声乐、器乐、舞蹈中的1项参加测试); 2.测试内容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通俗歌曲除外); (2)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吉它、竖笛、口琴、口风琴、电子琴除外); (3)舞蹈:表演自选片断(街舞除外); 3.具体要求: (1)器乐类除钢琴、古筝、架子鼓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每人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声乐、舞蹈、打击乐可用伴奏(伴奏音乐文件必须以mp3或wma格式拷入U盘中,且U盘内不得有其他文件,赛场不接受U盘外的其他伴奏形式),其他项目一律不带伴奏。 (3)音乐类考生的具体报到时间,将于4月15日—19日公布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请通知参赛学生及时查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赛,迟到选手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二)美术类 1.测试项目:(1)素描;(2)色彩。 2.记分办法:每项满分100分,每项按得分的50%计入总分,两项总计100分。 3.测试内容 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素描1张。 色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色彩画1张。 3.具体要求 (1)除纸张外,画具、画板由考生自备; (2)素描和色彩两项测试必须全部参加,不得缺项。 (三)体育(田径) 1.测试项目 必测项目:1500米(男)、800米(女)、立定跳远、100米。 自选项目:由考生自选一个主项(田径项目)参加测试。 2.评分标准 按市统一制定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如考生自选项目与必测项目相同,可不参加自选项目的测试,以必测项目的成绩为准。 4.测试以必测项目的平均分的40%,自选项目的60%的分数计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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