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安徽中考 - 芜湖中考 - 正文

2014芜湖高中音乐特长生考试时间方式内容

来源:2exam.com 2014-2-26 10:16:15

考试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对象:凡今年拟报考我市市区普高音乐特长生的初中应、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普高音乐特长生专业课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以学校(中考报名点)为单位统一报名的方式(社会考生报名手续由市中考社会报名点统一办理),报名地点在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市吉和南路188号),报名联系电话:0553—3884580(市教育考试中心);0553—3835109(市教科所)。
(三)报名要求:考生于3月12日—14日在自己的中考报名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各报名学校于3月18日持已填写好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芜湖市2014年音乐特长生专业课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二、三共三类)一份及报名汇总表光盘一份(EXCEL格式),前往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报名(报名汇总表样表见附件),区属学校由区招办汇总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在声乐、器乐和舞蹈三类中任选一项,不得兼报,否则做弃权处理。
各报名学校于5月6日上午到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领取音乐特长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区属学校由区招办统一领取)。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5月8、9日。考试地点设在芜湖市少年宫。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和非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
2.考试项目和分值。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必须参加两项考试,分别为特长考核+音乐素质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A.特长考核(满分70分):
(1)声乐类(70分):演唱自选歌曲一首,限时5分钟,自备伴奏带(CD)或清唱。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器乐类(70分):演奏自选乐曲一首,限时5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3)舞蹈类(70分):基本功展示(前桥、后桥、大跳、小跳、平转等)和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限时5分钟,练功服、音乐伴奏(CD)自备。评委可根据考生情况,指定表演内容。
在特长考核中,评委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B.音乐素质测试(满分30分):
(1)音高模唱(10分);
(2)节奏模唱(10分);
(3)旋律模唱(10分);
其中(1)、(3)项用“啊”或“啦”模唱,(2)项用“哒” 模唱,每组弹奏不超过两遍。
3.考试方法:考生根据考试日程安排表,采取分组抽签的方式抽取考试顺序和音乐素质测试试题参加考试。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音乐特长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每场考试均应核对准考证,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参加考试,凡迟到、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场的考生均作自动弃考处理。
(3)考生一律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从事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行动,否则主考老师有权制止,直至终止考试,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5)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告自己考试序号,不得透露任何其他个人信息,否则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5.考场设置:2014年音乐特长生专业课考试分为4类考场,考场一:音乐素质测试考场;考场二:声乐考场;考场三:器乐考场;考场四:舞蹈考场。每个考场均有评委5人以上(其中1人为主任评委),工作人员3人,纪检人员1人。
6、命题制卷:由市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命题、制卷。
7.考试成绩的认定及公布:考试评分实行每位评委独立评分办法。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评委有效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考生该项考试的最终成绩。
考生成绩经考场主任评委与纪检员签字后生效。各考场记录、交接成绩(表)时,必须坚持两人以上在场,已记录的成绩不准随意改动,如确系笔误需改动的,必须由主任评委和纪检员两人一同改动、签署姓名,并在考场记录表上记录在案。对擅自改动成绩经查实的,该项视为零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全部考试结束后,最终成绩为特长考核和音乐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领取考试成绩单。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统一查询,仅查询分数累加正误,不得改动原始计分结果。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比例划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若报考考生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或低于招生人数,将设定60分为最低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划定的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将在芜湖教育信息网和芜湖教育科研网上公布。
考试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市教育局存档,一份交考试中心作为录取凭证。考试试卷、考试成绩登记表、计分表等原始记录材料一律交市教育局存档。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