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成科]关于编报芜湖市2016年职业中专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有关中职学校,综合高中学校:
为了做好2016年芜湖市中职学校职业中专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主动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特别要按照全市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和对应职业院校对口招生和自主招生,主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要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控制其招生规模。对于未经批准的或已明文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擅自招生。
2、各单位上报的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需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审批过的为准。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及专业,不得上报。
3、职业中专招生计划需以2016年芜湖市职业中专学校秋季招生计划表形式填写上报。各校上报的招生专业,应严格使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规范的专业名称,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师资力量、职普比以及生均经费等合理确定职业中专招生计划(上报计划应包含非全日制职业中专招生计划)。对口升学招生计划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4、县属职业学校上报的2016年秋季招生计划,要求须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再上报。直属职业学校(含民办)直接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5、请各单位将2016年芜湖市职业中专学校秋季招生计划表,于4月20日前传真纸质稿一份至市教育局职成科,传真:3863886,同时发送电子稿wuhuzck@163.com。
6、市教育局将对各校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并通过文件形式下达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简章计划需和市教育局下达计划保持一致。
7、职业中专学校的招生代码,继续沿用以前的代码。
附件:2016年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秋季招生计划表
市教育局职成科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2016年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秋季招生计划表.xls [21.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