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芜湖县初中毕业升学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标准
一、评价依据:日常体育锻炼过程性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三年来(初一、初二、初三学年)参加体育课堂教学、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定,总分10分。具体分值为体育课堂教学占4分,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占3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3分。因残疾和伤病原因符合体育课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认定,给予记10分。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成绩的评定结果应严格履行公示制度。
二、评价项目、内容及分值:
(一)《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分值:4分)
1.能认真上好体育课,全年到课率达100%;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体育课教学常规,不迟到、不早退,有病(事)请假,鞋服穿戴整齐,积极参加体能训练,完成体育课考核。评定4分。
到课率每缺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2.能上好体育课,全年到课率达100%,学习态度较端正,基本遵守体育课教学常规,鞋服穿戴较整齐,能参加体能训练,基本完成体育课考核。评定3分。
到课率每缺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二)日常健身锻炼活动(分值:3分)
1.坚持认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态度认真,动作准确到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锻炼技能,养成锻炼的习惯。“两操一活动”参与率达100%。评定3分。
“两操一活动”参与率每减少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2.能参加早操、眼保健操,态度较认真,动作基本准确到位;能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基本掌握一定的锻炼技能,良好的健身习惯正在养成。“两操一活动”参与率达100%。评定2分。
“两操一活动”参与率每减少10%扣1分(病事假除外)。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
(三)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分值:3分)
1.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部项目的测试。评定3分。
2.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60%以上项目的测试。评定2分。
3.低于以上最低标准的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