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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乌兰察布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5-5 21:18:10

 

录取按照批次录取的方式进行,依据学校类别,分五个批次。

(1)第一批次: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北师大集宁附中旗县班(除集宁区外)2所自治区示范高中学校和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实验分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中: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按照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另外,采取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录取100名(实名制推荐办法另行通知),录满为止。北师大集宁附中旗县班(除集宁区外)按照分配各旗县市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第二批次:市直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面向全市招生。其中:市蒙中不下达分配各旗县市区招生计划,面向全市直接按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集宁师院附中、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普高班,按照分配各旗县市40%(除集宁区外)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第三批次:市直学校招收集宁区考生以及旗县市区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面向本旗县市区招生。集宁师院附中、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普高班,按照分配集宁区60%的招生计划以及其它旗县市区高中学校按照下达招生计划,依照考生志愿、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为了支持和鼓励民办学校发展,集宁新世纪中学、育英中学2所民办学校不下达各旗县市区分配计划,面向全市直接按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第四批次:艺体特长生招生。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艺体班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以及术科考试结果,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应于6月10日前将招收特长生术科测试方案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市教育局批准的术科测试,还必须参加全市中考,不参加术科考试的,不得录取为特长生。术科测试时,市和旗县教育局应派员全程现场巡视。术科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将“特长生测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分数等)整理成电子版(Excel)于7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依据其分数和个人意向进行录取。

(5)第五批次: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各旗县市职业中学。考生可依据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在全市职业高中任意填选择志愿。

(6)第六批次:“三限生”录取。“三限生”录取于各批次录取结束后,采取手工录取的办法进行。拟招收“三限生”的学校,应通过招生简章等提前将“三限生”招生人数、限定分数和收费标准等告知考生,于6月25日前将“三限生”录取计划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意报考“三限生”的考生在自愿的情况下到相关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三限生”。拟招收“三限生”的学校务于7月1日前将“三限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分数等)整理成电子版(Excel)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依据其分数和个人意向进行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三限生”

各批次录取时间

(1)第一批次:网报时间7月7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7日18:30。

(2)第二批次:网报时间7月8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8日18:30。

二次网报时间:7月8日19:00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和补报条件,7月9日9:00-12:00二次网报,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9日15:00。

(3)第三批次:网报时间7月10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0日18:30。

二次网报时间:7月10日19:00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和补报条件,7月11日9:00-12:00二次网报,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1日15:00。

(4)第四批次:网报时间7月12日8:00-12: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2日15:00。

(5)第五批次:网报时间7月13日8:00-12: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3日15:00。

二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于开学后视情况进行补录,补录事宜另行通知。

四、建档

为了规范高中学籍管理,今年中考仍实行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其中:纸介质档案袋由录取学校保管,内装小学升初中升学表、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证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电子档案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管理。纸介质档案建档由各旗县市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录取结束后,连同“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一并打印装袋,集中送交录取学校。最低控制线以下的学生档案由旗县市区教育局基教股保管,以备职业学校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档案送至市招生考试中心普通科。

五、照顾条件

(一)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自治区主体民族加10分。各项照顾条件最高加40分。

(二)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条件由市教育局审核。“三好”、“优干”由市和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审核,主体民族由旗县市区招生办依据学生户口进行审核。

六、学籍注册办法

学籍注册仍采用自治区助学中心下发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信息采集插件。高一新生一经网上录取,将直接转至助学金资助信息插件。该学籍信息将作为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和教材发放、高中毕业审定以及高考学籍审验等原始依据。

七、开学时间

高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为8月8日、9日,10日开学,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八、几点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宣传中考出台的新举措、新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家长能够详细了解招生政策、规定及录取方式,确保中考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要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招生,不得干预考生报考志愿,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人员,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将予以认真查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三)招收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应制定严格的艺体特长生招生办法,严格招生程序,严密施考,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招生办法于考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四)除职业高中按照相关政策提前录取的学生外,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不参加中考的学校或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其中考分析统计时,不足部分人数各科成绩均以零分统计。

(五)要进一步加大对中考考试的管理力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各地教育局和招考办要设立招考工作投诉电话,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市教育局中考咨询举报电话:基教科8322328

                                                    监察室8322356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普招科832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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