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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乌兰察布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3-5-5 21:18:10

关于2013年乌兰察布市中考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全区初中升学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录取安排的通知》(内教招考中发【2012】15号)精神,结合我市高中教育教学实际,现就2013年全市中考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及考务工作

(一)命题

为准确把握和了解全市初中教育与发达盟市的差距,尽可能做到与发达地区教育同步,保持中考命题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今年中考仍采用包头试卷。试题注重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考试结束后将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科目设学业考试科目和艺体特长生术科加试。各类考试要求如下:

(1)学业考试实行九科五考,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体育测试仍按照自治区中学生体育测试确定的项目,任选三项,主要考查学生的速度、力量和柔韧能力。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从物理、化学两科中随机抽考一科,主要考查教材中所涉及的常规分析和探究性实验。

为了提高体育测试和理化实验操作的考试质量,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体育测试和理化实验操作采取“封闭考场,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现场公示”的办法进行。考试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下发。

(3)艺体生术科加试须经旗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自行组织,市和旗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抽查。测试结果由旗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上报)汇总并加盖公章,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未经批准的术科加试在录取中不予认可。

2、考试时间及分值如下:


 

 

日期

时  间

科目

分  值

6月19日

(星期三)

上午 9:00--11:30

语文

120分

下午3:00--5:00

文科综合

120分(政治5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

6月20日

(星期四)

上午 9:00 --11:00

数学

120分

下午3:00--5:30

理科综合

18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

6月21日

(星期五)

上午9:00--11:00     (含听力15分钟,不考)

英语

100分(不含听力20分,不考,不计入总分)

下午3:00--4:30

地理、生物(八年级)

 

5月5日-5月30日

体育测试

30分

5月25日一6月2日

理化实验操作随机抽考一科

20分

6月20日-6月28日

艺体术科

学校录取时参考

合计

690分

 


 

(三)考务、评卷、成绩公布及试卷复查

1、考务工作由市及旗县市招生考试部门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具体组织实施。

2、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评卷实施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

3、成绩公布。7月4日公布学业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乌兰察布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阅考试成绩。

4、试卷复查。考生对自己中考成绩有疑义的,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试卷书面复查申请,由考务组即时复查,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考生复查时,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逾期不再进行复查。

(四)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今年中考科目中生物、地理学科在八年级学期末与中考同时进行,2014年开始,中考实行“七科五考”。考试办法按照《关于对全市八年级初中地理和生物学科实行结业考试的通知》精神执行(乌教通字【2013】11号)。试卷的命制、考务、评卷、登分及成绩公布同中考一致。

二、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2013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继续以推进 “打造龙头,培育强校,扶持弱校”的高中发展总体战略的有效贯彻和落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协调发展,有利于高中学校培养模式多样化发展,有利于构建高中教育梯次递进的发展格局,促进全市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按照“普职兼顾、强弱均衡;保障重点,严格比例;特色办学、多样发展;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网上实施,规范透明”的原则进行。

(一)普职兼顾、强弱均衡。按照统筹普高和职高协调发展,统筹强校与弱校均衡办学的原则,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学年初初中毕业生人数,并依照普职比例6:4的要求,普高招生约10730人左右,职高招生约7017左右。在控制普高规模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在基本满足学生接受各类教育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各类高中学校生源相对充裕,保证正常的教学运转。

(二)保障重点,严格比例。根据全市高中教育发展战略,实行普通高中学校分层办学,分类培养。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市蒙中、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实验分校、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艺体班在全市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高中学校录取办法如下: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普高班、集宁师院附中在集宁区招收总计划的60%,在旗县市按生源比例招收40%;北师大集宁附中旗县班按生源比例面向全市(除集宁区外)旗县市招生200人。旗县市区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原则上面向本旗县市区招生。为了支持民办学校办学,集宁新世纪中学和育英中学不具体下达分旗县计划,按学生志愿进行录取。

(三)特色办学、多样发展。考虑到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实际,并着眼高考需要,今年,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招生部分特长生和“三限生”。“三限生”和特长生招生计划全部纳入本校总计划之中,不另行增加计划。其中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在全市招收特长生400人外,其它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文化课分数不低于该学校录取分数线的70%。“三限生”计划不得超过总计划的20%,分数控制在本校最低录取线20分以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三限生”。

(四)志愿优先、择优录取。根据全市总招生计划,确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方法进行录取,首次录取不足的二次征集志愿,并适时在网上补录。开学后录取或报到不足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进行补录。集宁新世纪中学和育英中学录取计划未完成的,可在最低控制线下20分进行二次补录。

(五)网上实施,规范透明。为切实维护中考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推进“阳光招生”,今年中考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志愿、同上录取、网上阅卷和网上注册的办法进行。其中;网上报名与自治区同步进行。网报志愿由学生自行登录“乌兰察布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wlcbzskszx.cn)进行网报志愿,并适时查看录取结果。同上阅卷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学校实施,考生一经录取,将直接注册至乌兰察布市普通高中学籍库。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首先在网上查看、了解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办学情况介绍,然后,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及学情按照批次填报志愿。录取开始后,考生可点击所报学校适时查询自己所报考学校的动态报名情况。当本人成绩未达到填报学校录取线时,同一批次如有其它可供选择的学校,考生应及时修改志愿,填报同批次的其它学校,也可选择下一批次学校填报。考生除填报市直学校(包括私立学校)和北师大集宁附中旗县市班外,只允许填报本旗县市高中,不允许跨旗县市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需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一经录取,不再更改志愿。考生不填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某一学校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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