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一、二批次学校是如何录取的?
普通高中在投档录取时,先进行一批次学校的投档录取,一批次学校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批次学校的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是指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高中志愿顺序录取。
一批次投档录取时,计算机根据“成绩排序”原则,按录取成绩对考生由高到低排队,高分在前,低分在后,并根据此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逐个对考生进行投档,前一名考生投档完毕,再对下一名考生进行投档;对每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根据“遵循志愿”原则,对考生填报的①、②、③、④、⑤五个志愿,从志愿①学校到志愿⑤学校逐一进行投档,先投档到志愿①学校,如该校招生计划未满,该生就被志愿①学校录取,否则再投档到志愿②学校,依此类推。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就不再继续投档,被录取的志愿被视为第一志愿。
没有被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参与二批次学校的投档录取。投档录取方式与一批次学校相同。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的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