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普通中学、各中等职业学校:
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落实完成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作会议所确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切实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在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实行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普九之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选择,积极推动职业学校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区(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二是做好开设中等职业教育“宏志班”的各项工作;三是要检查和督促各中学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四是落实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95%任务完成情况。
二、各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各学校既要规范自身的招生行为,又要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留足空间。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实现20%以上的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接受一年或一年半的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
三、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2013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为4:6(全市初中毕业生中,高中录取比例是60%,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比例是40%),各初中学校要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动员更多的初中毕业生选择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四、各中学要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班教师认真学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定和政策解读,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班主任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指导力度。各校要为进入校园的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宣传场地和设置宣传台所需桌椅等物品,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张贴在学校宣传橱窗内醒目位置,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招生工作作为近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专人接听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咨询电话。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完成各学校2013年招生任务。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设职业教育宣传专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教育信息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职业学校就读。
六、为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切实为考生服务,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为主,自主招生为辅的办法。市教育局将统一印制《乌鲁木齐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志愿卡》,考生一次填报志愿,学校按类别分批次录取。报考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含技工学校)可参考《2013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也可与招生学校直接联系。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