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年城区高中录取在照顾政策上有哪些调整?
负责人: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清理和规范加分政策的相关要求,今年我市对部分照顾加分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整体上降低了加分项目的分值。调整后的项目和分值如下:一是将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和取得甘肃省体育(艺术)等级评定一(A)级、二(B)级、三(C)级证书的考生在录取时分别加12分、8分、5分。二是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运动会单项成绩前三名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2分、8分、5分。获得县级前三名的考生,录取时加3分。三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录取时加10分。四是驻武部队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下发的《关于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执行,录取时按照录取学校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分录取。五是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办理。六是对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乡镇报考武威城区高中学校的考生按省上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照顾录取到城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就读。